周南·葛覃

周南·葛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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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葛覃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是刈是濩,为絺为绤,服之无斁。

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薄污我私,薄浣我衣。害浣害否,归宁父母。



人们常爱用“多义性”来解说诗意,这其实并不准确。“诗言志,歌永言”(《尚书·尧典》)。当诗人作诗以抒写情志之时,其表达意向应该是明确的,不可能存在迥然不同的多种含义。但是,诗人用以表达情志的词语,却往往是多义的。倘若在诗之上下文中,那多种含义均可贯通,说诗者就很难判断,究竟何义为作者所欲表达的“原意”了。为了不至过于武断,人们只好承认:那首诗本有着“多种含义”。对于《葛覃》,遇到的也正是这样一个难题。这首诗的主旨,全在末章点示的“归宁父母”一句。然而“归”在古代,既可指称女子之出嫁,如《桃夭》的“之子于归”;又可指称出嫁女子的回返娘家,如《左传·庄公二十七年》记“冬,杞伯姬来,归宁也”。所以,《毛诗序》定此诗为赞美“后妃”出嫁前“志在女工之事,躬俭节用,服澣濯之衣,尊敬师傅”的美德,其出嫁可以“安父母,化天下以妇道也”;而今人余冠英等则以为,这是抒写一贵族女子准备归宁(回娘家)之情的诗。二者对主旨的判断相去甚远,但在诗意上又均可圆通。究竟取“出嫁”说好呢,还是“回娘家”说好,也实在无法与诗人对证,只能留下一个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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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A小颜姑凉

    你好啊,介意一起沟通交流学习吗关注你了回关一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