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百年书单|《社会契约论》:没有平等的自由,是谈不上自由的

北大百年书单|《社会契约论》:没有平等的自由,是谈不上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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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平等的自由,是谈不上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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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笔记 

《社会契约论》地位:


政治哲学名著,它的作者卢梭,是18世纪著名的政治思想家,被誉为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社会契约论》是卢梭最重要的著作,也是他唯一一本正面设计政治制度的理论作品。


卢梭构想的政治制度


社会契约理论


17、18世纪,社会契约理论在欧洲流行。


社会契约理论认为,在政治秩序出现之前,人类生活在自然状态中,这时候人们享有天赋的权利,自由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这个自由没有边界,人们可以只凭自己的意愿做事。但是,人在生活中必然要和同类打交道,人和人之间会有依赖,更会有冲突竞争,当这层矛盾愈演愈烈时,大家为了更好地共同生活下去,就要协商出一套秩序来,为此他们缔结社会契约、自愿组成共同体,建立政府负责管理维持,这样人类就步入了政治社会。当时最能满足这一要求的制度,就是绝对的君主专制。


卢梭的修正:在18世纪,欧洲正在经历一场启蒙运动,不少激进的理论家,对君主专制不满,在他们看来,政治应该建立在善意之上,而不是罪恶和恐怖,卢梭就是这一主张的倡导者,在他看来,放弃自由就是放弃了做人最基本的资格,这种事情绝无可能是自愿的,现实中的人们屈服于专制的强大力量,只是一种扭曲的状态,人类有改变现有制度,寻求更好制度的空间。为此,他给出了社会契约的另一个版本。


卢梭的版本:自然状态下,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一开始,他们关注的只是自己的生存问题,他们有同情心、为了应对生存的困境,也会彼此协作,只是在这一过程中,人逐渐放大了自己的欲望,产生了嫉妒、竞争和财产观念,卢梭把这些想法叫做自爱,自爱并没有让人的善意消逝,但它占据上风的时候,人们就会侵夺别人的自由,一点一点堕落下去,到最后,在堕落中占据优势的少数人,通过欺诈或强制手段,迫使其他人认可一种秩序,放弃自由,为他们服务,沦为被统治的奴隶。这才有了今天的政治局面。这也就是《社会契约论》开篇有一句话。“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不因失去“自由”而成为奴隶的办法:


卢梭提出了一个政治模式,只要一群人组成的政治共同体,从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出发,一致通过一个契约,然后再让这个共同体作为权威,把协商出来的契约写成法律,最后,在共同体中成立一个政府,让这个政府负责法律的执行,就一切OK了。


首先,这个模式,是平等的。因为这次签约,所有人必须一致通过,而不是一部分人拟一个条款,让另一部分人去同意。这就解决了原先建立政治秩序的时候,总有人凌驾在别人头上的问题。


其次,这次签约,目标是实现共同利益,所以人们会根据理性计算,放弃在自然状态下无限的自由,道德就此诞生。人们尊重自己的自由,也尊重他人的自由,这样大家设置好边界,就能互利互惠。这样,人们依然享受自由,不过,这个自由变成了受到道德约束的社会自由。


卢梭的表述方式:


主权者:在卢梭的时代,人们讨论政治的时候,喜欢把政治共同体比作一个有意志的人,这个人有自己的意志,也有自己的行动能力,而且行动受到意志的支配。人们组成政治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可以类比成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人,这个人就叫主权者。


那么主权者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刚才提到了18世纪,君主专制非常盛行,在当时主权这个概念,就是指专制君主的绝对权力,主权者就是专制君主本人,这是一个绝对的权威,不容置疑,而卢梭则更新了主权者的内涵,在他这里,主权者就是一个人民组成的政治共同体,是这个共同体具有最高的权威,而不是其中的某个人,所以主权是不能转让、不能分割,更不能被代表的,在卢梭看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和主权者永远一致,如果有那么一两次,那也不过是巧合而已。这样卢梭就创造了一个对后世影响非常大的观念,叫做主权在民。


公意:那么作为一个有独立人格的存在,主权者应该有自己的意志,主权者的意志就是人民共同体的公共意志,也叫做公意。在这里卢梭同样借用了18世纪一个重要的概念,公共意志,英文是general will,本身是一个宗教的观念。


这个观念认为,上帝为救赎人类,用自己的睿智选取了一套规则,比如一个球从天上掉下来,如果砸到人,球的速度和伤害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不会有所偏私,只有你主动理解了上帝的这个意志,就相当于掌握了事情发生的原理,就能按部就班获得救赎。在《社会契约论》之中,卢梭也更换了这个公意的内涵,上帝的公意,让人得到救赎,政治共同体的公意,则指向公共福祉。


公意与众意的区别:有没有可能出现所有人都同意,但是不能成为公意的东西呢。有,比如所有的学生都赞成不惩罚作弊的人,这完全是因为每个人都从自己的私心出发,好让自己作弊不被惩罚,这种见不得光的想法,就不能算是公意,但它又被全票通过了,卢梭称这种做法叫众意,也就是大众的意见,只是大家意志的集合,没有超越性。


立法者:政治共同体要选择一个具有超高智慧、对人民的风俗、意愿和理解力有着深刻洞见的人,来帮助立法,这个人就叫立法者。比如犹太人中的摩西,他是上帝与以色列人沟通的桥梁,上帝通过他把“十诫”选读给全体犹太人。后来卢梭也扮演过这样的角色,成了为波兰制定宪法的立法者。他不是波兰公民,自然不可能有私心,而且他在《社会契约论》中也表现出了巨大的智慧。


总括:卢梭的预设的,由人民组成的政治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实现了全体成员对全体成员的统治。如果把它看作一个独立人格的人,他有自己的意志,也就是公意;他有自己的目标,公共福祉;他有自己的行动权力,也就是通过主权立法。这样一来,社会契约就落实为法律,下面要做的就是根据法律来维持共同体的运作了。


政府:政府行政,是主权者授权的结果。在卢梭之前的理论家那里,社会契约是人和政府之间达成契约,而卢梭恰恰不这么看,在他这里,契约是人民共同约定的,政府只是一个按照人民共同体的意志办事的机构。在这里我们把人民共同体,也就是之前的主权者,称为国家,国家和政府相对而言,比较容易帮助大家理解。


政府有可能反客为主,成为人民共同体的主人:


在卢梭看来,政府运作,是三种意志的竞争,公意、政府的意愿,还有组成政府的人的个人意愿。最理性的情况,就是政府的运作符合公意。


卢梭的数学计算:面对政府事务的时候,如果一个国家有一百人,这个政府有十个人,其中任何一个政府的办事员,做事的时候,他的出发点,个人的意志如果是数字1,那么他从政府的意志出发可能性就只有十分之一,从公意的角度出发就可能只有百分之一。


两个极端:意志的强弱直接决定了办事的力量和效率。如果大家非常强调政府的效率,那么就只有不断忽视公意。最终政府就会倾向于办事员越来越少,可能只剩下一个人来打理一切,这就是独裁了。如果从符合公意考虑,则政府的人数应该越来越多、多到把全国的人都纳入,那么这样就毫无效率和力量可言了。


三种政府制度:在这样一个标尺之上,如果把公意的实现作为一端,把效率和力量作为另一端,人类政府就存在三种样态,他们分别是直接民主制、贵族制和只有一个人的政府,也就是君主制。


选举贵族制最优:


这三种制度中,贵族制,尤其是选举诞生的贵族制,最优。因为它平衡了公意和效率的考量,而且从政的人都是智者、精英,还不会出现贵族继承制和君主制带来的名不副实。


人类政治永远是一个不稳定的结构,他提出的社会契约原则虽然是永固的,但政府运作的环境太过复杂,它们侵蚀国家,破坏人民共同体是无法避免的,任何好的政府都只能权宜之计。


防止政府侵蚀:


第一,就是人民共同体定时集会,时刻警惕政府反噬行为,在政府之外,制定各种非政府制度强化公意的实施,为此他花了大篇幅,介绍了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在当时罗马公民就定期集会,后来还制定了保民官,保护全体人民的利益。


第二,卢梭觉得有必要把他建议的这套保护自由的体制,神圣化。也就是模仿当时的天主教,建立一个公民宗教,只保留天主教中的一些原则,比如上帝存在、死后灵魂不灭,同时还加入了国家公民的精神要求,比如信奉法律、热心公众利益,待人理性、诚恳等等。而且卢梭在这里还公开批评了法国宗教专制的现实。为了避免当时法国的情况,政教不得合一,天主教这样的宗教,不得凌驾到所有人头上,不能成为公意的竞争者,人们只要尊重社会契约,就应该允许他们信仰自己的宗教。


《社会契约论》的影响


传播:


域外出版与多重身份:在卢梭的时代,欧洲国家普遍都有检查制度,执行这项制度的国家,法国可能是最严厉的。旧制度下的法国,书报检查设有专门的官员,书籍出版,首先要征得政府的同意,书籍的内容也要全面检查。许多思想家为了避祸,往往匿名发表作品。与其他人不同,卢梭成名后,发表作品都会署名,而且名字的位置越来越显眼。当然,对于可能遭到的迫害,卢梭有一套应对策略,他持有日内瓦公民身份、在法国写作、他的作品则拿去荷兰出版,只要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他都可以狡兔三窟,他都能及时刹住车。


1762年,《社会契约论》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卢梭就对书商千叮万嘱,希望《社会契约论》通过合法途径出口到法国,不要给自己惹麻烦,结果这本书被扣在海关,没能进入法国。后来,这本书被人偷偷带回巴黎,在小圈子里传阅,但这也没给卢梭带来什么麻烦。


查禁与追捕:1762年,经过卢森堡元帅夫人的帮助,卢梭的另一本著作《爱弥儿》在荷兰和法国同步出版,在出版之前,他仔细审阅了法国出版商的合同,其中最重要的官方批准,是齐全的。但《爱弥儿》出版后没过十来天,政府态度突变,巴黎高等法院把《爱弥儿》列为禁书,并且要逮捕卢梭。为什么呢?因为卢梭在书中公开批评了天主教,这种批评,在《社会契约论》里谈公民宗教的时候,也出现过。


《社会契约论》的阅读:


文化界的改造普及:大革命前的法国巴黎,聚集了一批一流的思想家,成了思想文学的朝圣之地,每年,都有数万青年慕名而来,希望加入他们的圈子,复制他们的成功。但人的才智毕竟有高下之分,大多数漂在巴黎的年轻人,没有良好的教育积累,也没有卢梭那样的睿智,可以脱颖而出。他们对启蒙思想十分崇敬,但难免一知半解。


第一流进不去,就只能退而求其次,这帮青年只好编一些宣传小册子、帮书商搞点策划方案,甚至组团来写定制书。他们的作品,会借用一流思想家的观念,表现自己的见识不凡,而书商也觉得禁书最好卖,“临摹”出来市场很大。双方可以说是一拍即合。这样的事情,连卢梭自己都遇到过,他的一本书就被人剽窃,当然剽窃的办法相当拙劣,就是几句里边抽一句,自己再发挥一下,最后换掉书名作者,这样的书居然也堂而皇之出版了出来。


其实,高深的启蒙思想,难解的哲学观念,恰恰是通过类似的方式,才普及到大众中去的:许多读者把自己能读懂的部分,用贴近一般人理解的办法讲出来,《2440年》就是一次成功的尝试。


18世纪末法国畅销的科幻小说:《2440年》


《2440年》是十八世纪的一本科幻小说:场景设定在当时的巴黎,一个英国人把法国的阴暗面掀了个底朝天,我们的主人公作为法国人,被刺痛了,争执了起来,但现实摆在那里,无法辩驳。结果第二天,他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来到了2440年的巴黎:在25世纪,法律由公众制定,授权政府负责行政。人们理性、诚恳,社会上没有极端的贫富差距,也没有非法随意的逮捕;牧师和僧侣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广场上伟人的雕像,供大家回味公民的价值观念。


不难看出,《2440年》的情节,就是《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应用,传递给了当时的法国读者。更有趣的是,这本书的作者是卢梭的忠实粉丝,在写这本书时,他还加入了一个情节,在25世纪的图书馆中,卢梭的书收藏最多,而卢梭的死敌伏尔泰,因为写的东西大都太过肤浅,所以都被拿出去烧了。


法国域外出版商的走私生意:


有学者做了相当深入的研究,在当时瑞士的纳沙泰尔,有一个出版公司,叫纳沙泰尔出版公司,这个公司在当时,以销售禁书知名。他们有个说法,你想看的法语书籍,法国不一定找得到,但我们这里一定会有。当时他们通过零售批发商,向法国读者提供违禁图书的订单,订单返回后,再通过中间商把图书走私回法国。纳沙泰尔的生意覆盖到整个法国,甚至引领了当时法国的阅读风尚。

纳沙泰尔公司的这种订单被保存到今天,在一份订单上,一共有28000多本订书,其中《2440年》这本书被订购1300多次,排名第一,占到将近5%的采购量。而且《2440年》这本书,还出现在法国海关罚没的书单上、也出现在法国警方突击检查书店的没收单上。


这本书从1770年面世之后,前后共有25版,而且还被翻译成其他语言,行销欧洲其他国家。在大革命前,让更多的人通过这样的方式熟悉了卢梭的思想,虽然他们未必能像《社会契约论》中写的那么清晰深刻,而且读者也未必会把书中的理论归到卢梭本人。


大革命期间的阅读: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此时卢梭已经去世11年了。此时的人们已经有了直接阅读《社会契约论》的机会。激进的革命领袖,像马拉、罗伯斯庇尔他们,都会援引卢梭的政治观点,来推动现实政治的发展。


1794年,法国国民公会为了表彰卢梭的思想贡献,将他的骨灰移入了先贤祠中。后来,在通往现代化的革命道路上,凡是以法国革命为参照,来号召人民争取权利的政治家,都会仔细研读卢梭,宣传他的思想。这也就是250年后,卢梭《社会契约论》依旧值得反复阅读的原因。




书名:《社会契约论》

作者:卢梭

撰稿人:聂琦峰

撰稿人简介:资深撰稿人

主播:路琨

策划编辑:袁博

总编辑:徐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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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思湘筠0

    真的所有学生都同意不能处罚作弊者吗?未必,至少学霸觉得,不行,那些努力付出时间学习的人也不同意,凭什么你逛街的时候我在学习,最后你可以通过作弊和我考得差不多? 同理,处罚做坏事也是每个人的需求,否则,别人分分钟侵犯自己的权益而不被处罚,从而进入丛林法则。

  • 夫子YYY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