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集市,以前被称为草市。因为在历史上,可以设立集市的必须是州县治所级别。集市一要安排专门的官员管理,二是要求周围有店肆街坊。而不符合这种标准的村郊野地的小集市就被称为“草市”。唐宋时期,成都集市已有了丰富繁多的交易品种,而且逐步形成了物品专卖集市,像米市、鱼市、牛市等等。大量的历史文献也记录了它们的存在,例如诗人陆游的《昔在成都,正月七日圣寿寺麻子市,初春行乐处也》当中就记录到:“万里桥边带夕阳,隔江鱼市似清湘。”经过千百年的发展,集市从未淡出人们的生活。很多乡村依然保持着每周一三五赶集的传统,而在城市里,也衍生出了不少新特色各异的“新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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