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让学生淋雨等待,亦是安全责任界定之疏

正观快评:让学生淋雨等待,亦是安全责任界定之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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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江苏常州的一位家长愤怒吐槽,大雨天多名学生在校门口淋雨等待,不到7点不让进学校。

对此,当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解释称,学生们从开学就被告知7点20分前不能进校门,恶劣天气时,家长应该提前做好预案,学校也会安排好学生;并提到,学校需要更多的关注和关怀,更好地为学生着想才行。

瓢泼大雨之中,孩子碍于学校的硬性规定,乖乖地在门外等待,这样的场景难免体现校方态度的“冷冰”。哪怕平时不允许学生随时出入校园,值此大雨天气,学校也应该灵活变通,早点打开校门,让学生坐到教室里。

此外,诸如提前打开校门、布置避雨等待区、在班级群内提醒携带雨具也都是校方展现人性化关怀、柔性管理的方式。遇到特殊情况,学校不能无动于衷,而要更为学生考虑,依据现实情况调整相关规定。

至于学校“墨守成规”的原因,一是由于学校老师、工作人员可能没有到岗,防滑措施也没有布置。在缺少安全保障的条件下,校方冒然敞开校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鉴于过往案例,如果孩子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一些不理智的家长会把责任推给学校,一味地指责学校管理不当、推卸责任,致使学校的日常教学秩序受到侵扰。以上种种都说明,学校也有一定的难处。

从根本上讲,让学生在大雨中等待,其实是当下较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学校和家长责任边界模糊,以及部分家长过度维权问题的外在表现。

原则上,在校园内,学校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园外,则主要依靠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责任。但在实际生活中,校门口、上下学道路上,校园周边的领域该由谁负责?如何界定责任范围?

现在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一系列规定,但缺少具体而微的界定标准。今后,对于校园安全责任区域的界定,应有更细致、清晰的划分。家校共育,才能为学生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退一步讲,即便学校对一些校外伤害事故,不必负法律责任,但在道德层面上,学校又如何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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