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消息,合众思壮公告宣布,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涉及虚构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等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此外,公司还将进行历史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重述法修正,以纠正此次违规行为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合众思壮公司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和虚构专网通信业务等手段,虚增了2017年至2020年期间的收入、成本和利润。此外,还存在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以及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等问题。这些违规行为导致累计虚增收入达到15.81亿元,累计虚增成本为11.78亿元,虚减财务费用1.1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达到5.21亿元。
基于对该公司违规行为的认定,证监会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600万元罚款。同时,该公司的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受到警告,并被处以400万元罚款;时任公司财务部总监受到警告,并被处以200万元罚款;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受到警告,并被处以50万元罚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此次违规行为并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因此不会对公司的上市地位产生直接影响。为了纠正此次违规行为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合众思壮将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差错修正,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对于此次行政处罚决定,合众思壮表示,将严格遵守证监会的要求,深刻反思并及时改正过去的错误。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推动企业治理水平的提升,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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