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演出市场火热,不仅让抢票变得不易,退票更是难上加难。近日,不少消费者讲述自己被退票折磨得心力交瘁的经历,质疑“不支持退换票”的规则是否合理,呼吁完善演出门票的退改制度。
疫情实施“乙类乙管”后,国内演出市场恢复了活力。以北京为例,今年一季度,全市开展营业性演出8982场、观众人数187.6万人次、票房收入3.25亿元。与2022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8.3%、44.3%、52.2%。消费者既面临一票难求的情况,也有演出票不退不换的困扰。
在正常情况下,消费者抢到一张热门演出票不容易,不会主动去退票或者换票。但遇到某些特殊情况,比如演出和考试时间冲突、临时需要出差、因为生病无法到场等,如果演出票不能退掉或换掉就会带来浪费,对消费者而言是种损失。所以,消费者呼吁完善演出门票的退改制度。
而售票平台和主办方不支持演出票退换的原因有二:一方面,退换票增加了二次销售成本,如果来不及二次销售,或者二次难以售出,就有经济损失。加之主办方演出前垫资较多,就不愿承担二次销售成本和风险;另一方面,以防“黄牛”为借口,即退换票会助长“黄牛”倒票。
不可否认的是,某些“黄牛”通过倒卖演出票获取暴利,临近演出时间如果没有售完,就希望售票方或主办方能退掉门票以减少损失。于是,售票方将防“黄牛”作为演出票不退不换的重要理由。不过,这种理由说服力不足,从法律、市场等角度分析都不能成立。
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售票方等“不支持退换票”的做法,是一种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或者“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退换票。而售票方、主办方为“不支持退换票”给出的理由,也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从市场角度看,同处于文化市场的电影院,很多已经支持消费者退票。这就体现出一种市场意识。好的电影和影院服务,是不担心消费者退票的;相反,支持退换票更能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同样,演出市场相关商家,也要将重心更多放在演出本身上来,这比强硬要求不支持退换票更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应该说,演出市场有关方面既可以做到防“黄牛”,比如实行人、证、脸三合一,让“黄牛”难有介入机会,也可以做到支持退换票让相关消费者满意。从这个角度来说,防“黄牛”不是演出票不退不换的真正理由,而控制售票成本并多卖票,才是一些演出单位不支持退换票的真正原因。
对此,中消协建议,票务平台或主办方可借鉴航空、铁路等行业的成熟做法,制定阶梯式退改规则,依据退票、改签时间不同,实行阶梯化费率,基于公平原则合理制定退换票规则并向消费者公示。如果采用该建议,既能减少售票方、主办方因为退换票带来的损失,也有利于消费者。
笔者以为,在多个行业支持退换票的背景下,演出市场也应积极借鉴其他行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电影行业,行业协会对电影票“退改签”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在演出行业,也需要行业协会“推一把”。另外,演艺明星也可以让自己的演唱会支持门票“退改签”,这既能彰显自信,也能赢得社会好感,实为一个一举双得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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