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开展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的衔接,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眼下,新能源汽车既是产业风口,也是消费风口。当前我国一线城市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超50%,但部分三四线城市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渗透率不足10%。而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下沉”,不仅可让新能源汽车的下乡之路更顺畅,从而助力扩大内需,也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更好促进乡村振兴的务实举措。
我国已连续数年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但广大农村地区在公共充电基础建设上的滞后局面,仍制约着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的释放,也切实影响到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便利。
比如,过去几年每逢春节,驾新能源汽车返乡人员遭遇充电难的话题都受到关注。因此,在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早日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可谓正当其时。
当然,具体落实上,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一方面,需要尽快完善相应的配套支持系统。意见就明确要求,要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加大用地保障等支持力度,并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的支撑保障能力。这些基础支持有赖于不同部门协同配合,为充电站、充电桩的“落地”扫清障碍。
另一方面,既要加快建设,也要保障运维服务跟得上,防止出现“重建设轻运维”的弊端。像作为新事物,新能源汽车在使用及充电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就需要格外注意。
意见要求,结合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环境、电网基础条件、运行维护要求等,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制修订和典型设计。同时,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地区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保技术人员,提供汽车维保、充电桩维护等相关职业教育。
而这些工作很难一蹴而就,宜边建设边进行,以实现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相关销售服务体系的早日完善。
此外,应警惕出现“一窝蜂”而上的苗头。毕竟,不同农村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使用场景、渗透率等可能有较大差异,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也必须要因地制宜,绝不能盲目求快求多。
事实上,意见强调的也是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同时,明确要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路沿线服务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也就是说,充电设施的布局还是要突出针对性,真正以需求为导向,杜绝形式主义和浪费。
开拓乡村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除了要解决好基础设施问题,也还需要车企在供给端作出优化。意见提出,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通过差异化策略优化配置,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车型,特别是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这一提醒很及时。
毕竟,城乡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有着明显差异。尤其是最近多地均出台了针对“老头乐”的监管政策,意味着农村市场的用车需求可能迎来一个升级窗口,新能源车企紧扣农村市场特点,加快推出一些对路的产品,或可抓住这波机会。
新能源汽车下乡之途的顺利与否,既关系到能否打开新的内需蓝海,也与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乡村振兴步伐息息相关。高质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购买及使用环境,便是为之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这事关消费与民生及乡村发展,必须做细做实。
给老头乐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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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有没有,说说够不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