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第二天,广州一小伙就报警把公司端了

入职第二天,广州一小伙就报警把公司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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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报道在热门网络社交平台上假冒年轻貌美的女性,与男性进行暧昧聊天,待“感情升温”后,再以“约炮”“一夜情”等名义引诱男性下载“约炮”软件并进行充值……入职某公司第二天的小顾(化名)猛然意识到自己是在进行诈骗,于是他果断选择报警。

4月16日20时许,广州南沙警方接到小顾的报警电话,称其一天前入职一间位于南沙区某商场的一家公司,工作内容与入职前自己了解的不符,怀疑该公司是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

接报后,南沙金洲派出所根据报警人提供的地址,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有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重大嫌疑,遂依法将该公司负责人李某(男,25岁)及员工刘某(男,27岁)等6人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并现场查扣作案笔记本电脑6台、台式电脑8台,手机24台。

经调查,嫌疑人李某于今年2月份在南沙某商场租赁一公寓设立公司,并陆续招聘刘某等5人为员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每名员工入职后,李某都会提供电脑、手机、虚拟手机卡、虚假美女头像、“约炮”软件后台账号及话术资料等供其实施引流、诈骗。嫌疑人刘某等人则利用李某提供的“素材”在网络社交平台中把自己包装成年轻貌美的女性,主动寻求男性进行暧昧聊天,借机引诱对方下载“约炮”软件。

据嫌疑人刘某供述,在事主下载“约炮”软件后,其会再次假冒“美女”在软件内主动与事主聊天,目的是为了消耗事主的新用户免费发消息次数。当事主想继续与“美女”聊天时,其就会引诱事主充值注册会员,借此从中获取提成。经统计,截至案发,已有300余名事主在该“约炮”软件内进行充值,涉案总金额约3.5万元。

目前,李某、刘某等6人因涉嫌诈骗,均已被南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友们纷纷为小顾叫好,有网友说“人间清醒,给小伙子点赞”,也有人表示“为这个打工人点赞”。

警方提醒

求职者在入职前应充分了解工作内容,以免在不经意间沦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广大市民朋友要洁身自爱,切勿相信网络上的“交友”“约炮”,以免掉入骗子的陷阱。

网络贷款诈骗易受骗人群

无业、个体、学生等有贷款需求的人群

诈骗套路

第一步,骗子会以“无抵押”“无担保”“秒到账”“不查征信”等幌子,吸引你下载虚假贷款APP或登录虚假贷款网站;

第二步,登录提交个人信息后,以“手续费”“刷流水”“保证金”“解冻费”等各种名义,让你先交纳费用;

第三步,骗子收到钱财,便会关闭诈骗APP或网站,并“拉黑”你。

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原则

1.牢记“三不一多”原则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千变万化,公民需牢记“三不一多”原则,即未知链接不惦记、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2.明确“十个凡是”原则

1.凡是“不要求资质”,且放款前要先交费的网贷平台,都是诈骗。

2.凡是刷单,都是诈骗。

3.凡是通过网络交友,诱导进行投资或赌博的,都是诈骗。

4.凡是网上购物遇到自称客服要退款,索要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5.凡是自称“领导”“熟人”要求汇款的,都是诈骗。

6.凡是自称“公检法”,让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7.凡是通过社交平台添加微信、QQ群拉入群,要求下载APP或者点击链接进行投资、赌博的,都是诈骗。

8.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让你先交钱的,都是诈骗。

9.凡是生成“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需要配合注销账号,否则影响个人征信的”,都是诈骗。

10.凡是非官方买卖游戏装备或者游戏币的,都是诈骗。

电信网络诈骗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广州南沙警方发布 内蒙古日报 澎湃新闻 极目新闻等
编审 | 梁泽铭 郑宗敏 刘俊豪(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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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乘风破冰666

    看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