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双手沾满同伴和战友鲜血的人,居然说厌恶罪犯,真真滑天下之大稽。
落木萧萧下不尽 回复 @Allan007007: 你可真搞笑,你以为那些贪官污吏他们会喜欢贪官??
故事情节很有逻辑,文笔稳健,讲述者的声音低沉且富有魅力。以前看过的书,再来听故事,喜欢💕
黛黛要学习 回复 @呢喃_ll: 我也是
尼德斯心中的叔叔和怪人是一个人吧?
林凌风L 回复 @南宫夜月: 都是袁志邦
哎,这就是命吧,一个孩子因为各种机缘巧合成为复仇女神,他只是恰好被选择了而已
梦里都是钱 回复 @一直都在的我和你: 我觉得吧他挺悲哀的,他的人生是袁志帮给他选择的,是一条不归路,袁死后,他就得孤独的行走在这条不归路上,要么放弃要么陷的越来越深
韩浩在杀死熊队长那一刻,已经不值得同情了
所托非良人 回复 @虎魄Lance: 他是为了自己而故意杀害熊队肯定不值得可怜
“叔叔”=“怪物”=“老师”
要说时间过的是真快,这故事背景是2002年,酒吧夜生活已经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可仅仅倒退十年,酒吧夜场这种地方在中国还是个极其稀罕的事物,要是放在二十年前,简直就是能颠覆三观的事物,而三十年前,这种地方在中国人眼里可以说是应该拉出去枪毙的存在。可见中国开放的速度有多快。
13639130sec 回复 @PC4587_Hg: 说明你还年轻,三十年前酒吧在大城市里也是红男绿女经常去的地方。
不管剧情怎么样,还是觉得不错,喜欢听
袁志邦真的是最恶的人,为了自己的复仇,杀害了罗飞的女友,又拖一个无辜孩子下水,还美其名曰为了世间正义
诗人的眼泪_0x 回复 @红糖蒜米: 韩浩这撕呢
有个好的旁白是多么的重要,给旁白点赞
1872107atir 回复 @魏盼辉: 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