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界定,受害者的感受是否是唯一依据

性骚扰界定,受害者的感受是否是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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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编剧史航涉嫌性骚扰事件持续发酵,多名女性指控史航对其进行舔耳、摸手等越界行为。截至目前为止,已有包括单向街、鼓楼西剧场等在内的几家文化机构宣布与史航“割席”。然而,关于性骚扰的司法界定却引起了热议。


律师吕孝权近日在《三联生活周刊》中援引最新指导文件,表示界定性骚扰应以受害者感受为准。但曾代理广东省第一例性骚扰案件的律师丁雅清却提出异议,表示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证据进行判断。她的观点引人深思,让我们来一起探讨吧!


01 司法实践中,受害者感受并非唯一依据

02 一个真实案例:受害女性找回了生活的力量感

03 我国性骚扰立法还需设置更明确更详细的法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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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声音很好听,可以回关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