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下)

第四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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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2】假设某经营金融业务的公司(一般纳税人)2021 年第四季度转让债券卖出价为100 000 元(含增值税价格,下同),该债券是2020年9月购入的,买入价为
60000 元。该公司2021 年第四季度之前转让金融商品亏损15 000 元,则转让债券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是:
(1)销售额=100 000=60 000-15000=25 000(元)
(2)销项税额=25 000=(1+6%)×6%=1415.09(元)


[例2-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货物适用13%增值税税率,2021 年8月该企业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 80万元;同时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为5.65 万元(含增值税价格,与销售货物不能分别核算)。
(2)销售乙产品,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为 22.6 万元。
(3) 将自产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项目,成本价为20万元,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该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10%。
(4)销售2018 年10月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每辆摩托车不含税销售领为1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货款金额为60万元、税额为7.8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为6 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税额为 0.54万元。
(6) 从农产品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一批(不适用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作为生产货物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 30万元,税额为 0.9万元,同时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为5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上面注明的税额为0.45 万元。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7)当月租入商用楼房一层,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22万元。该楼房的 1/3 用于工会的集体福利项目,其余为企业管理部门使用。
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请按下列顺序计算该企业8 月应缴纳的增值稅税额。
(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3)计算自产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4)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5)计算当月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6)计算该企业8月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3%+5.65÷(1+13%) ×13%=11.05 (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2.6÷(1+13%) x13% =2.60(万元)
(3) 自产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稅额=20 x(1+10%) x13%=2.86(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销项税额=1X13% x5=0.65(万元)
(5)合计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7.8+0.54+(30 x10%+0.45x(1 -20%) +5.22=16.32(万元)
(6)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1.05+2.60+2.86 +0.65-16.32=0.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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