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懂互联网的“00后”,开始挑战大厂
作者:杨柳
具有丰富江湖经验的互联网大厂法律“天团”,迎来了一群与中国互联网几乎同龄,热心公益,但欠缺实战经验的“后浪”挑战。
最近,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大二学生张语格意外得知,由她发起的一项针对百度贴吧“摇一摇”广告的公益性诉讼还未下达一审判决,百度却已作出改变。
现在打开百度贴吧App,用户可以自主设置是否允许开屏“摇一摇”广告。如果开启,用户摇动或转动手机,贴吧的开屏广告便跳转到下一级广告详情页。在此之前,贴吧用户不享有彻底关闭此类广告的选择权。
张语格是推动该转变的重要一员。作为使用贴吧近9年的忠实用户,张语格发现,乘车或走路时,若身体不小心晃动,很容易触发跳转功能,被迫接受不愿点击的广告。苦于无法关闭“摇一摇”广告,她在2022年9月将百度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要求百度贴吧设置可彻底关闭该广告的选项。目前案件已于1月庭审,尚未宣判。
促成张语格起诉百度的契机,是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组织的诉讼实战赛事。在这场聚焦网络平台治理的比赛里,32名“00后”学生挑选了6个具有公共价值的案例,跟互联网大厂正面交锋。学生们的要求也非常“公益”:通常是象征性地索赔1块钱或者要求企业整改。
这些被挑战的对象,除了百度,还包括腾讯、知乎、乐跑App等。
财经E法联系上了本文案例中的大厂代理律师。百度代理律师表示,考虑到案件还在审理中,不愿意接受采访;腾讯代理律师也婉拒了采访要求。
几位未涉诉的大厂法务对大学生们“就法论法”的做法持开放态度,认为学生参与诉讼实践收获的积极反馈,会加强往后从事法律行业的信心,还可以去推动树立一些规则,争取成为典型案例,来保障用户体验。
更为重要的是,网络平台影响力无处不在,却往往存在普通用户注意不到,或是无暇顾及涉嫌侵权的隐秘角落。更“懂”互联网的新生代法学生们正代表所有用户,通过诉讼,开始同大厂“较较真”。
以“私益”促“公益”
1994年4月20日,一条64K国际专线将中关村与互联网连在一起,实现了中国与国际互联网的第一次TCP/IP全功能连接。从此,中国成为第77个全功能接入互联网的国家。
“00后”无疑是目前最“懂”互联网的消费者群体之一。知名投资机构红杉资本于2018年推出的《00后泛娱乐消费研究报告》显示,“00后”是第一代移动互联网原住民,智能手机是他们的标配、拥有3~5台智能设备,每周有超过20个小时花在互联网上。
在中国,诸多涉及互联网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整改,要么通过检察院发起的公益诉讼,要么通过法定的非政府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称“消保委”)履行法律赋予的公益性职责。
但张语格的诉讼,却走了第三条路:从用户视角,将企业所为与自身利益受损关联起来,以让法院受理此案,借助私益诉讼的方式影响平台的商业模式。
换言之,这群“00后”法学生,帮助广大消费者行使了应有的权利。
“摇一摇”开屏广告模式的出现,曾引发大量用户抱怨。
2021年12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发文称,接到不少消费者投诉,百度、喜马拉雅、豆瓣、微博等App悄然上线了“摇一摇”广告模式,92%的消费者对这种开屏广告表示厌恶。
江苏省消保委注意到,商家高灵敏度的“摇一摇”设置,极易让消费者在走路、坐车或者转身等情况下跳转广告页面。商家以误导方式诱使用户进入广告页面,变相强迫消费者观看广告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几家被点名的App运营公司随后联系江苏省消保委,就“摇一摇”形式的开屏广告整改做出承诺。其中,百度、喜马拉雅和番茄小说均表示,将在后台新增永久屏蔽“摇一摇”广告的按钮。
然而,直到张语格2022年9月起诉,百度的承诺并未兑现。
作为准备,张语格和9名同伴调研了13款市面上常见App的广告模式。结果显示,百度贴吧、喜马拉雅、快看漫画和豆瓣均设置了“摇一摇”广告,唯独贴吧没有提供关闭功能。
张语格发现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侵害”两个角度。她建立起与之对应的两条诉讼逻辑:贴吧启用“摇一摇”广告,用户却无法在设置中自主关闭,尤其是无意摇动手机触发广告跳转,违背消费者主观意愿,侵犯到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另外,“摇一摇”广告离不开运动传感器数据的调用,如果能够论证传感器数据属于个人信息范畴,百度又未尽到读取传感器数据的告知义务,就能据此主张平台侵权。
其他参赛学生发起的案件,也多围绕消费者权益、个人信息保护等网络社会的热门议题展开。
身兼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和刑辩律师双重角色的叶竹盛对财经E法表示,当下众多经济社会活动依靠的网络平台,在治理层面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普通人理解起来较为困难,加之维权成本高,一般人即便权益受损也很少主动维权。那么作为网络原住民的学生发起平台治理诉讼,影响面涉及全体用户,就具有较高的公益价值。
此前,网络空间治理激活了由大学生组建的法律援助社团。
“人脸识别第一案”发起者、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郭兵,于2021年组织学生成立了互联网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关注网络侵权现象,提起过“IP属地信息保护案”“微信个性化广告推荐案”等多个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以个体力量推动公益价值的实现。
而在华南理工大学这场比赛中,学生们则收获了公益诉讼的AB面。
A面:法律职业“挺酷的”
这群刚入法学领域一两年的新手,要挑战的是互联网大厂委托的“大所”“红圈所”律师,经验老道。
张语格的“摇一摇”广告案,在2022年10月22日获得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
实体审理展开之前,张语格遭遇的第一轮挑战是网络侵权纠纷常见的管辖权“争夺战”:被告方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依据用户与贴吧之间的服务协议约定,案件应移送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
张语格坦言,自己选择法院时也曾被这一格式条款限制了思路,但转念一想,“一条消费者都不知情的条款,却限制了我们的诉权,这合法合理吗?”
司法解释给了转圜之机。《民诉法解释》第31条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张语格据此认为,贴吧同其约定的管辖条款无效,同时根据网络侵权纠纷的管辖规则,广州互联网法院作为侵权行为地法院,享有案件管辖权。最终,百度主动撤回管辖权异议,第一回合较量暂告一段落。
进入实体诉辩后,百度方从企业经营自由和个人信息所涵盖范围入手,反驳了张语格的两项主张。百度认为,贴吧已经在“摇一摇”广告界面设置了关闭按键,消费者完全可以直接跳过,从“摇一摇”广告跳转至商户界面需要消费者主动实施特定动作进行触发,不会侵犯自主选择权;同时,贴吧调用的陀螺仪和加速度计数据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个人信息,且贴吧隐私政策已注明了对传感器数据的读取,满足个人信息保护“知情-同意”的要求。
百度代理律师提交的答辩状写道,如果原告张语格提出“摇一摇”广告会被轻易点开,需要证据佐证,“而不是写小作文就能够举证”。
“被告的答辩状写得特别好,有两把刷子。”张语格笑称,读完答辩意见,“我们都震惊了,甚至被说服了。”
张语格感叹,被告代理律师整理的证据特别漂亮,每一条清晰明了,于是自己在后续提交补充意见和证据时,都参照被告代理律师采用的格式,“相当于被免费上了一节课”。
随后的庭审在2023年1月11日线上进行,耗时2个半小时。质证和辩论环节的你来我往,让第一次参与庭审的张语格切身体会到和学校模拟法庭的差距。
在张语格看来,模拟法庭往往案情简单,证据也是现成的,证据所对应的每一项证明目的都很明确,导致对抗性很弱;参与者很容易咬文嚼字死抠一些没有意义的内容,学生扮演的法官也很不专业,“说白了就是菜”。
实际的庭审上,证据被誉为“诉讼之王”。不仅要自己搜集证据,还要善于解读证据。张语格说,当事双方花了很大的力气反复质证,被告律师在庭审上还用PPT形式呈现,论证思路清晰。对一些技术性问题,被告律师经法官允许后,好几次打电话向技术人员确认。
也是在这次庭审上,张语格才知道庭审辩论只有两轮。被告第二轮辩论收尾,她还试图继续反驳,询问法官能不能再发表意见,“真的什么都不懂就直接去了”。
令张语格懵懂的环节不止辩论。庭审固定的调解环节中,法官问张语格是否接受调解。由于对调解不太了解,她坚决拒绝,法官只好回复说后续直接出判决。
诉讼期间也迎来监管发力。2023年2月6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要求不得利用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
虽然判决仍未下达,但张语格已经获得两项诉讼成果。贴吧新增可彻底关闭“摇一摇”广告的选项。对此,知情人士告诉财经E法,贴吧上线这项功能,更多源自监管的压力。
另一项变化是,贴吧在2023年2月27日修订了隐私政策,明确了“摇一摇”广告需使用设备的加速度传感器数据,而修改前并未提及该广告功能运行会收集何种数据。
张语格起诉百度案的另一争议焦点在于,传感器数据是否属于个人信息。
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的规定,构成个人信息必须具备“可识别性”,即能够识别到特定个人,而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百度方面在庭审时指出,手机加速度计和陀螺仪的传感器数据,不识别也不能识别自然人位置信息,无法关联到特定自然人。同时,百度贴吧仅是对传感器数据的瞬时读取,不涉及储存,客观上也无法与第三方信息结合重新识别特定自然人。
为了增强说服力,百度方面还援引其他主流App的隐私政策,意在表明传感器数据不构成个人信息属于行业共识。抖音、腾讯等App的隐私政策中提到,单独的设备传感器数据不涉及任何个人位置信息,而且无法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
如何论证传感器数据与个人信息的关系?这是张语格诉讼时遇到的一大难题。一开始,团队想到的是从关联性的定路去认定:贴吧读取了运动传感器数据,该数据又和个人账号关联,实名制下,账号可进一步关联到用户本人。
庭后补充意见阶段,团队同学偶然找到了一份与案件相关、但不具有强制力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并将其提交给法院。
这份国家标准是2022年11月1日实施的《信息安全技术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收集个人信息基本要求》,把传感器信息归类在“特定类型个人信息”范畴,要求App对传感器使用规律、状态以及通过传感器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不应超出合理范围;该标准还写道,特定身体活动变化信息,如未移动、步行、跑步、骑车、坐车等,属于个人信息。张语格由此认为,前述标准的两处说明,可以佐证运动传感器数据属于个人信息。
目前暂不清楚审理此案的广州互联网法院如何认定这一问题。最新版的贴吧隐私政策依旧声明,单独的传感器数据不属于个人信息,且无法和其他信息结合用于识别自然人身份。
百度贴吧案的“首秀”,让张语格体验到法律职业“挺酷的”,可以用专业能力解决很多争端,帮助周围人,也保护自己,对现实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张语格也反思,以后碰到类似问题,她会先用最经济的方式,给平台运营公司写几封投诉邮件。如果平台不做调整,她再考虑问题在行业内的普遍性,决定是否提起诉讼,从而通过固定诉讼成果,对整个行业产生警示意义。
B面:虽败犹荣
以消费者身份起诉大厂的,还有现在读大三的刘明浩(化名),他的诉讼对象是腾讯。
与张语格受访时充满自信的谈吐不同,挑战腾讯的刘明浩略显低沉。一方面是他败诉了,另一方面,回顾全程,他认为自己的辩论权利没能获得充分尊重。
和腾讯对垒前,刘明浩已有过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应诉经验。他的代理对象,正是自己的家人。那是一件由房屋渗漏引起的侵权纠纷。楼下邻居把漏水造成的损失,归咎于刘明浩家,于是将刘明浩母亲起诉至法院。在这个案子中,他收到了完全胜诉的一审结果。
本次,原告刘明浩将腾讯视频会员权益作为“靶点”:开通会员后仍有一些影片需要单独付费,但腾讯的用户协议中未能明确给出额外付费影片的范围,仅用“少量”这样的模糊词汇表述。刘明浩认为,这让他可观看影片数量处于不确定状态,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此,他主张腾讯应该建立一个实时更新的额外付费视频范围公示系统,并将其链接载入会员协议。
2023年3月27日,刘明浩收到了宣判自己败诉的判决书。法院认为,腾讯视频会员协议明确约定有少量视频内容需要额外付费成功后方可观看,且被告提供的证据可证明在腾讯视频电影频道首页显著位置设有“免费”“会员”“付费”三个栏目,用户可以通过点击“付费”栏目获知其需要额外付费才能观看的范围。对于腾讯视频会员需要额外付费的视频范围不明确的主张,法院不予认定。
面对腾讯法务“天团”和“红圈所”的律师,虽然刘明浩起诉时就预料到可能败诉的结果,但让他难以释怀的是案件受理法院的庭审程序。
按照刘明浩的说法,由于被告方在开庭前一晚才提交十多项证据,一方面使得自己和法官没有充足时间阅卷,另一方面导致2022年12月14日的庭审,只花了50多分钟左右便结束,没有充分展开质证环节,后续辩论环节也就一定程度上缺失了质证的基础。
随后法官让刘明浩和腾讯代理律师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这让刘明浩觉得,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法官亲耳聆听当事人陈述和辩论的直接审理原则,在这起案子里被虚化了。
刘明浩还表示,开庭前,自己没有收到被告的书面答辩状。虽然庭审中被告有口头阐述答辩状的内容,但刘明浩表示短时间内自己记不住那么多内容,使其庭后写作辩论意见时无法有针对性地反驳。
刘明浩起初以为,法院会在庭后把腾讯的答辩状发过来,于是选择等待。但直到2023年1月10日,刘明浩给法官助理打了一通电话,方才了解腾讯早已提交答辩状,只不过采用的是“私密提交”,经过沟通后,他才在当天正式收到被告方的答辩状。随后三天,刘明浩重新撰写了一份辩论意见,补交给法院。
但为时已晚。判决书的日期显示,法院早在2022年12月20日就已宣判。这让刘明浩感觉自己的辩论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
财经E法致电负责此案的法官助理,对方表示不方便对非当事人透露具体情况。
站在高校就业的角度,法学生们对大厂发起诉讼,是否会降低企业对学校的好感度?
叶竹盛和一些企业有过交流,他发现,企业对外部的诉讼有时也持开放态度,认为可以借此改进企业合规的盲点。而且,从成本角度,学生的诉讼,对企业不会产生过大的经营压力,常常只是象征性地索赔1块钱或者要求整改。
但起诉大厂的经历,确实让离就业更近的刘明浩心存顾虑。他不想以真实身份评论案件,更不想公开审理法院的名称。
刘明浩团队的同学担心,媒体的报道可能对腾讯和法院产生负面影响,反过来给自身带来不可预估的风险,比如未来的求职应聘。
刘明浩说,倘若以后给腾讯或该案代理律师所在的律所投简历,这段起诉的经历肯定不会写进去。
不过,这场公益诉讼实战还是在刘明浩身上留下痕迹。若再遇到涉嫌侵犯广大消费者权益的事情,他仍然想“较较真”。
虽然刘明浩团队的诉讼没能产生实质成效,叶竹盛却认为虽败犹荣:刘明浩能够感受到司法的程序正义价值,这实现了比赛想要起到的效果。叶竹盛分析,一些诉讼程序,对实体结果可能不一定有影响,法院也可能就此忽略。“但对诉讼参与者而言,就会产生被不公正对待的感觉”。
叶竹盛还认为,这个案子即便对腾讯毫发无伤,至少能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网络世界里,消费者不能仅被动接受平台制定的规则。“如果认为规则不公,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挑战这样的规则,以达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目标”。
张语格也发现,通过诉讼,自己和身边同学都逐渐意识到,让大厂进行一些改变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关键是要更勇敢地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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