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温柔的对你?广州“奇女子”入职57天迟到22次被单位辞退要求赔偿被拒

我该如何温柔的对你?广州“奇女子”入职57天迟到22次被单位辞退要求赔偿被拒

00:00
05:55

单位和职工的话题始终牵动大众神经,多数时候,是公司做的过分,比如不接电话开除、倒水太满开除、不加班开除等等,听了就让人义愤填膺,不吐不快。可是,也有例外情况,那就是职工确实做的过分,企业也是不得已开除。最近,广州一名女子和所在单位火了,为什么火呢?是这个女子做的事情很奇葩。怎么奇葩呢?该女子入职57天,扣除节假日工作日是34天,竟然迟到了22次,平均2.8天迟到一次,迟到时长380分钟。总共入职没有两个月,但是却能迟到将近一个月,不得不说,这家公司的领导脾气是真的好。

公司负责人卢先生跟她谈辞退,协商可以支付她整月全勤的工资,再多补偿10天的工资。女子一听当时就同意了,但行政的同事给她写离职证明时,她突然又不同意了,说要赔偿1个半月的工资。辞退协商未果,公司并未取消其工位,该女子可以正常上班。没想到的是,女子回到办公区后,她直接打电话给劳动仲裁,说要仲裁,我说姑娘,你就心里没数吗?非要把自己的事迹公之于众?没奈何,公司晒出了一些聊天记录,看的真是叫人哭笑不得。公司规定是9点上班,可这位女士却经常10点左右到,晚点上班的理由不是闹钟没响,就是人多路滑走路太慢,丝毫没有将规章制度放在眼里的意思。而且该女生的表现,似乎是以为自己多卖卖萌就能蒙混过关,可惜试图用表情包的方式来掩盖自己的错误真的太蠢了,而且看上去还给人一种厚脸皮的感觉。大家知道,上大学的时候,女生跟老师撒娇,上课迟到或是逃课,老师可能还会心软,但毕业生已经开始参加工作,怎么会有人一直包容自己呢?公司不是学校,真的不是耍赖就能解决所有问题的。

就是该女士如此找牵强理由迟到,公司还是给予其最大宽容,可以说公司的管理简直是太人性化了。可是这位女士非但不感激,反而认为公司不应当辞退她,还劳动仲裁了,更让人无语的是,仲裁开庭,她也迟到了16分钟,置国家法律如儿戏,仲裁委当然不能惯着这种行为,可想而知,女生输了。劳动仲裁认为公司是合法辞退,裁决按全勤的工资发放,补偿10天的工资,驳回了她的申请。勇叔觉得,这个裁决也不是依法裁决的,是为了息事宁人,毕竟是企业提出的赔偿方案,可是,该女士该拿到这些赔偿吗?

更让人无语的是,该女士的一些行为简直奇葩,她在面试的时候也迟到了一个多小时,而且还是用假名面的试,入职了行政才知道真名。勇叔不排除有些90后毕业生确实很优秀,但是这个女生显然不是,可能这家公司确实缺人,而恰好该女士有四年的工作经验,还算老手,所以公司就录用了。可是,录用了,你就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啊,迟到早退在哪里都是不被允许的!上学迟到,老师家长群通报,自己站墙角,忘了?上学的时候都有惩罚措施,就业了,怎么会没有惩罚? 

这个事件被公布后,和以往大家共情,同情被开除者不同,这回大家没有同情该女生的,还直呼解气。

记得看《非诚勿扰》,主持人孟非说过一句话,“No作No die”,老百姓话讲,不作死就不会死。在三年疫情的情况下,能找到一家如此人性化管理的公司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可是,这位女士,自由散漫惯了,最终,自食其果。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说,自己还“出名”了。我想,就该女士的表现,以后再找工作难喽,除非她改正自己的毛病。

那么借这个事件,我们简单说说企业制度。其实勇叔在本专辑其他音频了有重点介绍企业依照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依据和处理原则,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找出来听听。

企业制度是什么?企业制度就是企业的“法律”,是企业把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内化到企业管理流程中制定的行为准则,公司的一切业务都是依照制度开展的,企业的员工都要遵守。《公司法》中明确公司有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劳动合同法》中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行为,赋予了企业处罚职工的权利。按时上下班是劳动者最基本的道德,同时也是最基本的劳动纪律。该女士频繁迟到,已经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当然,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就可以了,证明劳动者缺勤的举证责任是用人单位。一般可以提供员工签字的考勤表或者提供员工考勤打卡记录和监控设备记录等来进行证明,员工的缺勤行为。此外,员工迟到后,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门与其就迟到行为的微信聊天、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文书,也是有利的证据。

说在后面,往大了说,国家法律,往小了说,公司制度,都要遵守,否则,就会受到处罚,这是众人皆知的道理,对这个女士的行为也是无语了,勇叔说一句,自由散漫的人,别出来工作了,丢人!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勇叔法言

    “No作No die”

  • 柏杨春秋

    有才!

    勇叔法言 回复 @柏杨春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