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影《灌篮高手》在各大社交平台刷屏,引发不少网友的集体怀旧。
零点首映场上座率超五成,位置好的影厅直接坐满,一向严格的豆瓣评分高达9.1...上映不到3天,《灌篮高手》中国内地院线票房已突破3亿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一些不和谐的画面也出现了……
有微博大V发文称,《灌篮高手》的屏摄应该是自己“看过的这么多电影中最严重的一次”,“记者发布会都没这阵仗”。
屏摄,顾名思义,指的是在观影过程中录音、录像。在常见社交平台随手一搜就能获取大量画质低清,滤镜随机以及缺边少角的“剧照”。
不少网友也表达了类似感受↓
不光有照片或者短视频,还有大量完整的视频片段。比如将高燃片段拼接成小视频,一夜喜提千赞。
画上黑×以示不建议效仿
以至于有网友吐槽,“再多刷一会儿朋友圈,就可以把电影看完了。”
还有一位网友记录下了他遭遇的离谱瞬间:在樱木与流川“世纪击掌”的瞬间,有人“把整个身子转向后排按下快门自拍,这个创意,这个取景,我都有想替他拍一张的冲动”。
好笑归好笑,但是请注意:以上所有行为,均构成“盗摄”涉嫌违法!
4月20日晚,也就是电影上映当晚,@电影灌篮高手 就发文,倡导观众联合抵制盗录盗播行为。
有不少人对禁止屏摄的提示不以为意,认为“花钱买票了,你管我?”“我这是在帮电影宣传,有意见?”“不就几张照片,用得着上纲上线?”
其实此前也科普过,盗摄不妥!
2017年3月1日《电影产业促进法》生效,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甚至有权要求其离场。
不同影院的电影票背面都会提示“影厅内严禁摄影、录音及录影”
电影频道《今日影评》栏目,也对一些常见误区做出详细解读:
只拍彩蛋不拍正片行不行?
只拍照片不拍视频呢?
拍了只发朋友圈,或者干脆不发呢?
律师曾雯雯在节目中表示,以上均属于侵权。《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同时,影片著作权及其相关的权利,还受到《民法典》《著作权法》《刑法》等法律的保护。
曾雯雯介绍,一般认为,从龙标之后到电影放映结束影院亮灯都属于“放映”,不应屏摄。
在这里需要厘清的一个概念是买了票,不等于可以拍:“我们是购买了一个单人观影体验的服务,而不是说我们买了电影票就可以去拍电影的内容,并且做一个传播”。
“如果若干个网友,每人拍一帧不同的影片照片发在网上,流传得足够多,就可能构成对于该片内容的泄露”。
她同时建议,如果想分享影片内容到社交媒体,建议使用官方发布的海报、剧照、片花,或者影院展出的海报,这样也不会因举起手机屏摄,影响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
除了法律、版权等方面的规定之外,“不屏摄”也是一种观影礼仪。电影是带有沉浸属性的艺术\商品,在影院这样特殊的黑暗环境,任何手机光源对于旁人的眼睛都会构成一种“夺目”,打断旁人的观影体验。
澎湃新闻4月23日发表一篇评论《影院盗摄不是打开情怀的正确方式》称,不是不能理解许多观众的想法。苦苦等待30年,终于盼来了《灌篮高手》里的全国大赛,能为自己的青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大家的心情当然都是激动万分的。相信,在影院里举起手机的观众,大多数并没有恶意,只是一时兴起。拍下两张照片,或者录下一段视频,在很多人看来,只是一种“见证”。
但盗摄终究是一种侵权行为,且涉嫌违法。
之所以要反对和抵制盗摄并分享的行为,不仅是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还因为拿起手机拍摄的行为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影院中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大家有支持《灌篮高手》的热情,但看电影毕竟不是属于一个人的狂欢,在公共场所,当然要讲公德。
不仅是盗摄行为,从笔者近日的观影经历来看,影院中的不文明行为还有:在电影放映开始后姗姗来迟,打开手机手电筒到处找座位;后排观众不停抖腿,甚至踢到前排座位;电影放映过程中依然高声喧哗,甚至公然讨论后续剧情,丝毫不顾及周围观众的感受。是否遵守观影礼仪,体现的是一个人的文明素养。
其实,如果真想要在朋友圈分享《灌篮高手》的观影感受,大家完全可以到专业的电影网站上下载官方放出的物料。比起手机拍摄下的高糊照片,它们明显清晰得多。而且,除了大银幕上的画面,大家还能拍海报、票根、周边……总之,完全没有必要非得盗摄。
电影院是一群陌生人与电影艺术发生重要联系的场所。当我们一同欢笑一同哭泣时,素不相识的我们也就融为了一体。既然有这份奇妙的缘分,何不让我们倍加珍惜?无论是热泪盈眶的青春热血,还是身临其境的超燃感觉,这些都是只有在大银幕上才能获得的珍贵体验,盗摄的图片和视频永远替代不了。
既然《灌篮高手》是大家的集体回忆,我们更不该让它留给我们的美好和感动被盗摄等不文明行为破坏,您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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