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
边走路边看手机等
“任性过街”行为
拟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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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交叉路口的斑马线
应合理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道
行人和非机动车分道通行
……
今天上午,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
安全管理规定》
提交审议
据了解,这是全国首部
有关斑马线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规定》
共有8条
针对当前斑马线管理的
难点痛点进行重点规范
本市近三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仍需提升。
立法调研中也发现了人车抢行、行人与非机动车混流的安全隐患;
行人在斑马线上漫不经心、看手机等“任性过街”的行为不少;
部分路段斑马线间隔太近加剧交通拥堵,或斑马线未配备交通信号灯,行人通过时提心吊胆。
《规定》修改建议稿
对斑马线设置的源头治理、
改进管理的联动机制
以及合理分配路权、
解决违法取证难等作了重点规范
着力破解斑马线安全管理难点痛点
实行“人车分流”
行人过街禁“刷屏”
针对斑马线上
行人与非机动车混行的现象
《规定》规定
01
非机动车横过道路,遇斑马线附设非机动车道的,应从非机动车道减速通过,避让行人。
02
对交叉路口的斑马线,应当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合理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道,实行非机动车、行人分道通行 。
针对少数行人
过街时的不文明现象
《规定》规定
01
行人通过斑马线,应当在斑马线内直行尽快通过,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浏览电子设备、或者从事其他非交通活动。
02
通过斑马线应当靠右通行。
审议中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应进一步明确非机动车专用过街车道的范畴
在此基础上合理分配路权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孙弘宇
斑马线的概念和人行横道的概念是一致的还是不一致的,是谁包括谁的问题。如果这里提到的合理规划设置的非机动车道,不是斑马线的一部分,我们会不会可能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外新设一个路权。建议再进一步跟上位法,或者相关法规,做一些对接比较,进一步论证清晰。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滕达
遇斑马线附设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应从非机动车道减速通过。这个是说非机动车通过的斑马线有非机动车道,如果没有非机动车道的,他应该怎么做,这点没有提到。
此外
为破解非机动车、
行人违法行为取证难的问题
《规定》还提到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非机动车、
行人斑马线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可以作为处罚依据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应进一步强化法规严谨性。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吴涛
关于是“应当”还是“可以”,对于赋权应该是“可以”,有这个权利以后再定,而“应当”是必须,是不是必须应该由相关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判定,这就是赋权给他,可以用这种设备进行取证,还可以进行后续相关的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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