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族”注意!厦门拟立法禁止过斑马线刷手机

“低头族”注意!厦门拟立法禁止过斑马线刷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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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

边走路边看手机等

“任性过街”行为

拟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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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交叉路口的斑马线

应合理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道

行人和非机动车分道通行

……

今天上午,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

安全管理规定》

提交审议

据了解,这是全国首部

有关斑马线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规定》

共有8条

针对当前斑马线管理的

难点痛点进行重点规范

本市近三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仍需提升。

立法调研中也发现了人车抢行、行人与非机动车混流的安全隐患;

行人在斑马线上漫不经心、看手机等“任性过街”的行为不少;

部分路段斑马线间隔太近加剧交通拥堵,或斑马线未配备交通信号灯,行人通过时提心吊胆。

《规定》修改建议稿

对斑马线设置的源头治理、

改进管理的联动机制

以及合理分配路权、

解决违法取证难等作了重点规范

着力破解斑马线安全管理难点痛点

实行“人车分流”

行人过街禁“刷屏”

针对斑马线上

行人与非机动车混行的现象

《规定》规定

01

非机动车横过道路,遇斑马线附设非机动车道的,应从非机动车道减速通过,避让行人。

02

对交叉路口的斑马线,应当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合理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道,实行非机动车、行人分道通行 。

针对少数行人

过街时的不文明现象

《规定》规定

01

行人通过斑马线,应当在斑马线内直行尽快通过,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浏览电子设备、或者从事其他非交通活动。

02

通过斑马线应当靠右通行。

审议中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应进一步明确非机动车专用过街车道的范畴

在此基础上合理分配路权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孙弘宇

斑马线的概念和人行横道的概念是一致的还是不一致的,是谁包括谁的问题。如果这里提到的合理规划设置的非机动车道,不是斑马线的一部分,我们会不会可能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外新设一个路权。建议再进一步跟上位法,或者相关法规,做一些对接比较,进一步论证清晰。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滕达

遇斑马线附设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应从非机动车道减速通过。这个是说非机动车通过的斑马线有非机动车道,如果没有非机动车道的,他应该怎么做,这点没有提到。

此外

为破解非机动车、

行人违法行为取证难的问题

《规定》还提到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非机动车、

行人斑马线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可以作为处罚依据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应进一步强化法规严谨性。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吴涛

关于是“应当”还是“可以”,对于赋权应该是“可以”,有这个权利以后再定,而“应当”是必须,是不是必须应该由相关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判定,这就是赋权给他,可以用这种设备进行取证,还可以进行后续相关的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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