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贷”“美容贷”,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但现在,出现了一种更复杂的新型复合式“整形贷”诈骗行为。
4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王某、朱某等人诈骗案”,具体案情是,2020年4月,朱某、王某等人共同投资成立A医疗美容公司。该公司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宣称招募模特进行免费整形手术。等消费者到来后,公司又称消费者需要完成几项简单任务才能免费整形,为了防止消费者手术后反悔拒绝完成任务,需要其先自费支付或以个人名义贷款,将整形费支付至A公司,后由公司分期返还。但随后,A公司又单方面提高任务完成难度,拒绝向消费者返款。如此,A公司以一套自创的“逻辑闭环”操作,就赚得盆满钵满。
坦白而言,A公司的这“三板斧”,单独拆开地看,也都是老套操作,但当它们组合在一起、层层递进、接连使出,却具有了强大的迷惑性和杀伤力。这是因为,它们的排列组合,几乎步步踩中了人性的幽微和弱点,比如对“免费”事物的追逐、对沉没成本的厌恶,以及明知上当受骗仍不免侥幸的心态等。据报道,A公司及其后续衍生出的B公司,共招揽分期客户400多名,成单金额共计1300多万元,其中未返款金额就占到1096多万余元。“空手套白狼”得如此容易、投入产出比如此惊人,真是刷新很多人的三观。
但无论诈骗分子心机如何深沉狡猾、如何把诈骗环节拉长且设置得云遮雾绕,其违法犯罪的本质是隐藏不了的,朱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宣传免费整形叠加引入小贷平台模式恶意侵占他人财产,是借医疗美容之名实施的新型复合式诈骗行为”这一法律层面的盖棺论定,是改变不了的。去年,王某、朱某等8人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等刑罚,并处罚金11万元到1万元不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古老箴言,再次得到了验证。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诈骗案的告破,也再次证明了一个颠簸不破的朴素道理:面对不断“创新”的诈骗行为,司法也要不断革新侦查思路和手段,既要有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诈骗犯罪行为、坚决捍卫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魄力,也要有去伪存真、抽丝剥茧、一查到底的方式方法。
比如,面对朱某“仅是投资人,没有参与公司经营”的自我辩解,检察机关通过审查电子数据、书证、资金流向,查看恢复的手机微信聊天,找到朱某签字的股东合作协议书等办法,有力击碎了朱某的谎言,为成功追捕并最终定刑起到了关键作用。
再如,为准确查明被害人,检察机关一方面联合公安机关依据合同信息、资金流向查找,另一方面,反复查阅案卷材料,核对账务审计报告、合同等各种材料,将被害人数量从最初认定的20余名增加到400余名,涉案金额从几十万增加到上千万元。
另外,诈骗案最难的是追赃挽损,此案中,检察机关这一难点工作贯穿全过程,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又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被告人主动退赃退赔,最终在法院判决前让被告人王某等4人共计退赔56万余元。
让司法长出更锋利“牙齿”,让诈骗分子“伸手必被捉”,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体现在每一起个案的处理上。置于鼓励全社会消费的背景下,依法严肃打击以“整形贷”为代表的新旧诈骗行为,不仅是维护消费者个体权利的“小事”,还是关系在全社会营造敢消费、愿消费、安心消费环境和点燃社会消费热情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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