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至5月31日,洛阳将发放230万元家电消费券

4月8日至5月31日,洛阳将发放230万元家电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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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记者从洛阳市商务局了解到,为提振家电消费信心,激发家电市场活力,洛阳市将启动2023年“春风惠民”家电消费券发放工作。4月8日至5月31日,洛阳将面向全市发放家电消费券。

发放金额

本次家电消费券共计发放1万张,每张券值230元,总金额230万元。消费满3000元可使用1张消费券。

发放时间

4月8日起,将于4月的每周六、5月的每周日上午10时开始,每天投放1250张家电消费券。如果消费券有结余,视情况将于5月29日、30日、31日补投。

领取方式

家电消费券将通过“云闪付”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洛人员均可申领,每人限领1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使用范围

电子消费券可在洛阳市域内各家电零售企业线下实体店使用,购买家电全品类商品时使用。商家须支持“云闪付”付款方式。

注意事项

1.电子消费券限在购买家电商品时使用,采用“立减”方式申领核销。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家电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在有消费券额度的情况下,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

2.如发生退货,同时退还消费券补贴。

3.电子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折扣减免券叠加使用。

4.电子消费券过期未使用的,予以回收。

5.如有电子消费券适用疑问,可与银联联系。

洛阳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家电消费券发放使用期间,对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做好售后服务,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同时,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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