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一个人点外卖”的权利

呵护“一个人点外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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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一杯15元的奶茶,却要20元起送,只好多点一杯凑单——不少消费者点外卖遇到过这样的起送门槛。近日,浙江台州两商家因设定起送费不合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餐饮企业基于外卖成本考量,设置一定的起送额度是业界普遍行为。如果在合理范围内,公众当然能够理解和接受,但问题是有些商家热衷于玩“套路”,将起送费定得离谱。还有一些商家通过“凑单满减”等营销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原本不需要的食品。

比如,有消费者为达到20元起送额,点了份14元的砂锅土豆粉后,又多点了份6.6元鸡排,结果鸡排咬两口就扔了;有消费者点了一份小炒肉加一份米饭,总价22元,但商家设置了“满25元减5元”,只好再加一份米饭,虽然最终只支付20元,但多点的米饭被扔进垃圾桶。此次被责令整改的两家商户,也存在类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的问题,可能造成食品浪费。

一个人浪费一点饭菜,看似并不严重,但如果很多点餐者都不得不浪费,汇集起来就是一个巨大的数字。有机构测算过,按照现在的外卖数量,如果每单外卖浪费1两粮食,一年下来浪费粮食的总量超过17亿斤。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其中提出,制止餐饮浪费被纳入饭店业信用评价国家标准。其释放出的信号非常明确:反对浪费不只是消费者的责任,也是饭店、餐饮、外卖等经营主体和平台的责任,餐饮企业理应落实好相应主体责任。

在此之前,《反食品浪费法》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网络订餐单位设置起送价,应在核算经营成本的基础上把握合理区间,尊重消费者自主合理点餐的权利,不能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也明确要求对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经营者,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也有消费者认为,这种事应该交给市场解决。尊重市场规则、在商言商,当然没错,但餐饮企业也要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看到全社会“节约粮食、反对浪费”这一文明共识,在规则设计上避免诱导浪费。

需要澄清的是,此次两家餐饮企业被责令整改,并不是设置外卖起送额度这一操作有“原罪”,而是其设置的额度超出合理范围,会对消费者正当权益造成侵害,对正常的行业生态造成干扰。纵观相关法律和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设外卖起送费,商家可以“法无禁止即可为”,但要把握合理区间。

既要呵护“一个人点外卖”的权利,杜绝起送费太高导致指尖上的浪费,当然也不能让餐饮企业和外卖平台“赔本赚吆喝”。不同规模、不同品类的餐饮企业,其运营成本和盈利模式可能差别较大,起送费额度究竟定多少合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考验监管部门的执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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