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继续执行的税费优惠政策汇编课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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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从今天开始,我给大家来梳理一下2023年继续执行的52项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3月24日,国务院常务委员会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百七十五提高至百分之百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证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继续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今年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利等。我们对2023年继续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重新梳理。

一、增值税(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政策要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二)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政策要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政策依据】《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三)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政策要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政策依据】《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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