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互联网上有一个非常恶劣的案件,引发了全网的公愤和媒体的广泛采访。事情是这样的,今年三月初,在山东济宁出现了一个强奸案,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儿被两个男性性侵。但是这两个男性年龄也很小,其中主犯因为未满十四岁已经被释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被侵犯的女孩儿认识了一个男孩儿阴谋这个阴某呢,比女孩儿大两岁左右,也是这次性侵案的主谋。殷某伙同另外一个男孩儿周某以朋友聚会为由,邀请女孩儿到家里做客。到家中后,两个男孩儿不仅殴打女孩儿性侵女孩儿,同时还拍摄了过程的视频危险。女孩儿,如果说把这个事情讲出去,如果以后还有相关的情况不配合,他们就会把视频散播到互联网上。女孩儿家长得知女孩儿被性亲后带女孩儿前往辖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警方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采取了相应的举措。经警方查实性侵女孩儿的周某已经年满十四,已经被刑事拘留,警方将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他将面对的无疑是法。
应该取消年龄界限,或者移送少教所
同意你们讨论出的共识的做法
虽然不能判刑,建议没收作案工具
这个案件的犯罪人虽十四岁犯的却是成人的罪,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又是忽略了一个问题,被害人也是未成年人,那么就这个问题是否应该有相应的处理,对于故意行为还应该加重处罚。
绝不能完全无罪释放
应该化学阉割
随着年龄增长越来越相信“有的就是天生坏种”
主要是现在很多小孩知道自己不承担刑事责任,比如这个不满14的强奸犯,他们肯定知道自己不会被判刑。当代社会的孩子和以前信息不发达时期的孩子差别太大了
父母亲应承担相应责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