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万正峰同志辞去
濮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万正峰同志辞去濮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命朱良才同志为
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朱良才同志为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免去:
李红领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杨雷振、赵洪波、孙秀峰、郭邑、苏章臣、葛传立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任莉芳、邢金玲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殿北、常征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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