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工作启动

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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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5日,中国作家协会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工作启动。

根据3月14日修订的《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茅盾文学奖评奖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获奖作品应有深刻丰富的思想内涵,有利于坚定文化自信,展现中国精神。对于深刻反映时代变革、现实生活和人民主体地位,书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作品,尤应予以关注。注重作品的艺术价值,鼓励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鼓励探索和创新,鼓励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作品。

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艺类出版社、文学期刊和重点文学网站可推荐不超过3部作品,非文艺类出版社可推荐不超过2部作品。

值得一提的是,文学期刊和重点文学网站推荐的作品须在本刊或本网站首次发表,且已成书出版;推荐单位推荐时须获得作者授权;作者向上述单位提出作品参评申请。评奖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参评条件方面,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年限为2019年—2022年;参评作品须为成书出版的长篇小说,版面字数13万字以上,于评奖年限内首次出版,出版时间以书籍版权页标明的第一版时间为准,出版单位在中国大陆地区。

需要注意的是,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长篇小说应以汉语译本参评;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

推荐单位须填写“参评作品推荐目录”和“参评作品推荐表”,并加盖公章,每部参评作品须附推荐意见、作者简介、3000字以上作品梗概和作者授权签字。上述各项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推荐单位须提供参评作品每部30本,文学期刊须另提供原发刊物每部1册,重点文学网站须另附作品发表的截图和链接。

纸质材料和参评作品须快递寄至中国作家协会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办公室。电子版“参评作品推荐目录”和“参评作品推荐表”发至cyb64221879@sohu.com。

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以快递发出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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