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黄蓉:行业数据统一大市场建设拉开序幕

解读《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黄蓉:行业数据统一大市场建设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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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数字经济专委会主任黄蓉。被访者供图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数字基础设施高效联通,数据资源规模和质量加快提升,数据要素价值有效释放”;并提出“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

“当前,全球进入数字化时代,数据是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重要引擎和新增长点。提升数据资源规模和质量,需要打破‘数据孤岛’,构建起数据统一大市场。”3月12日,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数字经济专委会主任黄蓉在接受封面新闻专访时指出,行业数据是数据资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行业数据统一大市场已在政策引导、机制研究、行业需求和企业带头的合力中拉开序幕。

为何急需构建行业数据统一大市场?

2022年3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将打造数据等要素统一市场列为重点任务之一。12月19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规范建设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推动行业性数据流通使用”,进一步为行业数据统一大市场建设明确了政策指引。

黄蓉表示,近年来,各行各业大力推动数字化转型,统筹建设企业数据中台、行业数字化平台。以数据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现代化发展,已成为各大企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

“来自各行各业、各大企业和机构的大量数据,构成了宝贵的行业数据资源,这些数据对洞察行业发展情况和走势、驱动行业上下游协同、形成跨行业交叉赋能、提供政策制定依据和提升社会数字化治理水平有着重要作用。需要构建起行业数据统一大市场,推动行业数据互联互通、共享流通,释放出行业数据价值。”黄蓉说。

她表示,欧盟高度重视数据统一市场建设,这对我国有一定借鉴意义。早在2020年发布的《欧盟数据战略》就提出规划建设“九大行业共同数据空间+科研数据空间”,覆盖工业、农业、能源、交通、金融、医疗、科研等关键产业领域,以产业数据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以产业数据共享和数字产品服务流通市场机制为突破口,促进欧盟产业数字新兴市场一体化发展,提升欧盟数据驱动的数字经济全球竞争力。2022年5月,欧盟健康和食品安全总局启动欧洲健康数据空间计划,并明确将投入不少于8.1亿欧元。

行业数据供给、流通和需求有何卡点?

黄蓉坦言,当前,我国行业数据仍主要分布在各企业和机构中,尚未形成统一市场,从供给、流通和需求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卡点、难点。

一是数据合规难点多,供给远没有得到充分释放。以央企、国企为代表的大型企业、机构拥有大量数据和大量业务,需要由这些机构牵头加强数据供给,带动中小企业数据共享。随着我国数据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不断完善,数据合规风险也相应增加。与此同时,数据流通相关的法律边界尚未细化,尤其在当前法律框架下,缺乏可实操的权属和授权体系,急需建立起理论支撑和方法论。

二是行业数据市场分割,缺乏有效流通机制。当前行业普遍存在企业之间缺乏数据互信机制、行业之间缺乏共享联通机制、个人信息保护和个人数据的合理开发缺乏统筹机制等问题。

三是数据需求活跃,但大规模需求仍需加强探索。当前具有规模性付费能力的数据需求主要还是围绕金融风控、营销等场景,上下游业务协同、研究开发、行业研究等需求空间大,但需要依靠专业机构去深耕、开发;双碳等覆盖面广、链条长的大规模场景对数据需求量很大,但受限于数据供给,尚未全面爆发。

如何构建行业数据统一大市场?

黄蓉表示,我国研究机构正开展行业数据统一市场机制创新相关研究,强调加强顶层设计、加大制度创新和注重技术实现三个维度相结合。通过对重点行业的特点和数据资源格局研究,设计适合行业发展需要的数据市场模式和利益共同体机制,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机构应发挥牵头作用;通过对数据权属分析理论体系构建,增强理论和方法论供给,解决企业数据合规卡点问题;通过研究行业数据市场建设配套技术体系和规范标准,解决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数据资产管理标准化等问题;通过对行业数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研究,为数据资产效益考核和激励机制提供依据。

“另一方面,一些具有先进意识的企业、机构已在行业数据共享方面开展有益的探索和布局,积累了宝贵经验,形成了可参考案例,并积极参与有关研究,提出政策建议。”黄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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