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从来都不会重复,它既不是成功学的教科书,也不是执政者的武器库,想从里面直接抄作业,是刻舟求剑、守株待兔、掩耳盗铃。
课程文稿
你好,我是李筠,欢迎来到《通往文明之路100讲》。
这个单元我们聊了努马、凯撒、君士坦丁、查理曼、格里高利七世和查理四世六位大立法者,还有他们最重要的小伙伴梭伦、屋大维、狄奥多西、穆罕默德、英诺森三世和爱德华三世。其中只有爱德华三世算不上大立法者,是反面教材。聊罗马的大立法者,我们要暂时告一段落了。这一讲,我们简单总结一下,看看西方古典时代的大立法者为人类秩序做出了哪些重要贡献,一句话可以概括,就是“罗马永生不灭”。
我们在这个单元一开篇就说过,所有西方史都是罗马史。听完这个单元,你应该有了比较明确的印象,古典西方的秩序都在罗马的名号之下,罗马既是共和,又是帝国,还是教会。正是因为内容足够丰富,罗马才会变得硕大无比。而我们在这个单元聊的这些大立法者,都为罗马的丰富内涵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从局部或者特定时代来看,他们都有开天辟地的大手笔;从整体或者整个历史来看,他们是把不同元素融合成新秩序的榫卯。
努马的大立法把部落时代的诸多元素整合成一个强有力的秩序,带罗马稳健地跨过了文明的及格线;凯撒的大立法把共和时代的多重危机用兴建帝制加以化解,带罗马从城邦走向世界帝国;君士坦丁的大立法把帝国内战的全面危机用君权神授加以钳制,带罗马帝国走向上帝之城;查理曼的大立法把中世纪早期的无尽混乱用建造新文明加以克服,带新生的欧洲文明走上了自己独特的道路;格里高利七世的大立法把教会数百年来的压抑和腐败用教皇革命予以打击,带欧洲文明确立起政教二元化的独特模式;查理四世的大立法把皇帝大空位的帝国心脏病用皇帝选举法予以医治,发掘出超大规模共同体打造自身核心的新模式。
基本上,人类在古典时代遇到的顶级难题,他们不仅敏锐地发现了,而且给出了精彩的解决方案。他们发现的这些问题会在后来的时代以不同的面貌出现,但有了他们的大立法,后人可以相对容易地识别出真正的问题所在。他们给出的解决方案必然在岁月的洗礼中失效,但这些精彩解决方案的思路却永远不会烟消云散,后人在想辙的时候仍然要从它们那里获取灵感。历史,从来都不会重复,它既不是成功学的教科书,也不是执政者的武器库,想从里面直接抄作业,是刻舟求剑、守株待兔、掩耳盗铃。那历史还有用吗?当然有,学习过大立法者们对问题的识别和处置,我们可以获得从具体事情里抽象出来的见识和思考方式,这是我们用来解决自己问题最重要的武器。所以,历史之用,只能曲通,不能直通。
下面我们就来简单总结一下,罗马的大立法者们留下的通往文明之路的足迹,究竟让我们曲通到哪里。
罗马的大立法者们留下的第一条启示就是,权力安排要妥当。
秩序,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就是一整套妥当的权力安排。
我们都知道一个常识,权力天然会自我膨胀。这不是说只有凯撒这样的大人物才会拼命抓权,而是说所有掌握权力的人天然就想把自己手里的权力变得更大。这样一来,人类通常是处在一个大大小小的权力相互冲撞的局面之中。越是权力充足、饱满的共同体,里里外外的权力冲撞越是厉害。在这样一个权力普遍冲撞的局面之中,你争我夺、你下我上、你死我活是常态。不把权力安排好,谁都没好日子过,老百姓遭遇暴政和皇帝遭遇刺杀都是常态,都是权力不安分的必然结果。
大立法者通过立大法建造秩序,其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确定共同体里面的权力如何分布。凯撒变共和为帝国,就是因为共和的权力安排已经崩溃了,平民、贵族、军队、军阀都充满怨恨和愤怒,壮大自己的权力去消灭对方的权力,凯撒把庞大罗马当中火药味十足的诸多权力划分层次、挪移重心、新建支架,权力安排妥了,秩序就回来了。君士坦丁拥抱基督教,使皇帝的权力可以完全覆盖遍地弱民,成为他们的主心骨和救世主,相当于重新打造了帝国的权力底座。查理曼用基督教、封建制和文明保卫战让罗马找到了中世纪可行的存在方式,虽然权力被普遍私有化了,但总比有枪便是草头王要好。格里高利七世发动教皇革命拯救了落入封建网络的教会,把权力彻底一分为二,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教会成为和世俗政权并立的系统。查理四世颁布黄金诏书,把皇帝的权力从哪里来这个大问题加以结构化地解决,神圣罗马帝国因为这次大手术又续命了差不多五百年。
罗马之所以永生不灭,从权力的角度看最为明显,因为它足够大,其中蕴含的权力最为充足,安排起来就特别困难,发现的问题就足够深刻,解决方案就格外精彩。大立法者们无一例外都是掌握和操控权力的顶尖高手,从他们的招法当中我们最容易看到妥当的权力安排,进而建造秩序的机关。
罗马大立法者们留下的第二条启示就是,信任要不停制造。
秩序,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宗教学来看,就是信任的制造和维护。
我们都知道一句孔子的老话,人无信则不立。这不只是说一个人不讲信用就难以和别人相处,更重要的是,没有人和人之间普遍的信任,秩序就建立不起来,人和人就没法一起好好生活。人之所以可以通过超血缘的团结和协作成为地球主宰,就是因为信任。有了信任,你不在我眼皮子底下仍然会做你答应我的事情,我们不在对方眼皮子底下做的事情就可以连接起来,我们就很容易1+1大于2。如果没有信任,我们两个人就会陷入囚徒困境,变着法地互相伤害,我们之间几乎就是1-1=0的关系。
大立法者通过立大法建造秩序,其中看不见却又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把共同体里面的信任稳定地建立起来。信任如果建立不起来,权力就很难大规模铺开。每个人都很鸡贼,转过身就变脸的话,皇帝要派多少兵才能看住老百姓呢?那谁又来看住那么多兵呢?努马立教,是最典型地建造信任体系,穆罕默德立教也是一样,君士坦丁改教、查理曼拥护大公教也是一样。从信任的角度看,梭伦建造等级公民权利体系是在贫富不同的雅典人之间建立信任体系,查理四世的皇帝选举法是在成百上千的封建诸侯之间建立信任体系。建立起让大家心服的大法,游戏可以按照这个好规矩玩,无数权力游戏的玩家之间就会对自己的权力有所节制,大家就可以玩到一起。大家一起玩好了,各得其所的秩序就出现了。
罗马之所以永生不灭,从信任的角度看最为深刻,因为罗马几乎尝试了人类曾经用过的所有信任模式,多神教有无数种,一神教分成无数派,还有各式各样的政治传统和意识形态。从这十几位大立法者前仆后继的努力来看,信任的建立不是一劳永逸的,不然有了努马就不用别人了。信任可以建立,但也会被破坏,所以得不断地建,找到巧妙的办法能够把失落的信任重新建立起来的,就是大立法者。
罗马大立法者们留下的第三条启示就是,行为逻辑要合理。
秩序,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来看,就是行为逻辑的合理化。
我们都知道孟子的一句名言“行而宜之之谓义”。做得合适,就是义,就是道理。有权力安排,有彼此信任,最终是要让亿万生民非常自然地就做出合宜的事情。大家都合适了,天下不就太平了嘛。但问题是,合适本身就是针对具体事情的,是讲情境的,同样的行为在不同情况下,有的合适,有的就不合适。人那么多,情况那么多,我们彼此不合适很可能是大概率事件。把大家整齐划一成一样的不就完事儿了吗?大家遵循同样的规矩,碰到一样的情况就拿出同样的动作,这不就都合适了吗?这种想法恰恰和合适冲突了,不分人、不讲情况、不明缘由,肯定不合适。所谓行为逻辑的合理化,就是每个人都没有受到强迫,做事既利于自己也无害他人,甚至有利于他人,不仅有好处,而且心情舒畅。要让所有人都这样,目标就不是整齐划一,而是各安其位。在这儿,大立法者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他要有雷霆手段,去整齐划一那些必须整齐划一的事情;他也要有菩萨心肠,去容忍和引导那些不该被整齐划一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他必须有智慧分辨这两种事情。
大立法者通过立大法建造秩序,其中最需要巧劲儿的工作就是把共同体里面所有人的行为逻辑合理化。努马立多神教,让信不同神的许许多多部落可以欢聚一堂,立行业公会,让不同职业的人们都可以为罗马添砖加瓦。凯撒编织起不同军事任务组成的阶梯型防御网络,被屋大维最后落实成帝国的行省划分和军队部署。查理曼一手用不识字的军功贵族镇守边疆,一手用满腹诗书的基督教僧侣们治国理政。查理四世把大大小小的诸侯分了三圈,最重要的目的其实是排除教皇的干预。从行为逻辑合理化的角度看,君士坦丁让基督教一统天下,是把亿万弱民的行为合理化了;格里高利七世让教会独立,是把教会、千万教士和亿万信徒的行为合理化了。大家都合理化了,就各安其位了,秩序就出来了。
罗马之所以永生不灭,从行为逻辑合理化的角度看最为巧妙,因为罗马几乎试过了人类历史上所有的牵牛鼻子的绳子到底灵不灵,灵到什么程度。
这十几位大立法者向我们展示了他们穿针引线的政治智慧,穿过针眼,也就是穿过窄门,才能编织起美轮美奂的金缕玉衣。罗马,因为他们的努力,在人类建造秩序的历史上留下了一笔又一笔宝贵的财富,让我们看到了通往文明之路的壮丽,更看到了通往文明之路的智慧,因此她变得永生不灭。
没图?
罗马永生不灭,这堂课讲的好。六位大立法者缔造了罗马这个丰富意义的政治拱顶,建立信任,安排秩序权力,建立合理的行为逻辑,共同推动人类文明的车轮滚滚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