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第三计 借刀杀人
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推演。
友:盟友,可以结盟而借力的人、国家或他物。引:引诱。引友杀敌:引诱友军,借助盟友的力量消灭敌人。敌军的基本情况已经摸清楚了,而盟友却还处在犹豫观望之中。当务之急是设法促使盟友坚定进攻敌军的决心,这样就可以不用我军出兵,保全我军实力。这是从《易经》的“损”
卦里推导出来的,盟军在攻战中可能会有损失,这对我军是极为有利的形势。所谓借刀杀人,是指在对付敌人的时候,自己不动手,而利用第三者的力量去攻击敌人,用以保存自己的实力;再进一步,则巧妙地和用敌人的内部矛盾,使其自相残杀,以达到置敌于死地的目的。战争中,“借刀杀人”是为了保存自己的实力而巧妙利用矛盾的谋略。其中的“杀人”不能仅理解为损人利己之事,而是可以引由为想要达到的任何目的。“借刀杀人”,巧在一个“借”字,即利用、借用。所谓“借”,就是借用外部力量来帮助自己。自己缺兵少将,就多借用盟军的力量;直接杀敌有困难,就要设法使用他人的刀枪;资金不足,就要想法利用别人的金钱;缺乏物资,就千方百计让别人的物资为己所用;自己的谋略行不通,就试着采纳他人的智谋。总之,自己难以做到的事情,可以借助他人之手去做,无须亲自动手,便可坐得其利,这便是“借刀杀人”之计的妙用。要深刻理解此计,不能忽略以下几个重要因素:一是如上所说,巧用外力为己所用。借用别人的手和力量,自己不用动手不用出力,不花任何代价,便顺利实现自己的目标。二是争取有利可图的第三方加入。借其刀去杀人,即使对方不是心甘情愿入伙,也必然难逃干系。最后要注意此计的绝妙之处在于,避免自己抛头露面,做到不留任何痕迹,也就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既落
得置身事外,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因此,此计的主要特点在于:抓住主要矛盾后,借敌方内部力量或盟友力量,削弱或消灭敌对势力。而关键要善于捕捉和利用矛盾,包括敌方内部的矛盾以及敌方与盟友的矛盾,并想方设法将这些矛盾扩大、激化,直至引起敌方内部争斗,或是敌方与盟友的斗争,以达到削弱或消灭敌方兵力的目的。在军事上,此计的运用多与利用反间计相联系。而现代商战中,有些商家为谋取私利故意造成他人过失来掩盖自身失误的例子也比比皆是,其所用策略都可称为“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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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兔不白 回复 @泽恩大人: 香茗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