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我好像在哪里听过?是不是十宗罪里面的一个啊?
Rosa301703 回复 @捣浆糊_: 真实案件。云南鸵鸟肉案
这一段不太合逻辑,这么严重而危险的连环杀人嫌疑犯,不可能在让他自由活动,还换衣服,栓狗……………………
这里对狗咬人的描写是完全违反常识的,大批警察进入院内时,狗已经吠叫并对众人有攻击姿态,这时只要是个活人,对狗的状态都是有所防范的,怎么可能在主人一声令下扑人后都呆住了?别说训练有素的警察,就是个普通人,也会下意识伸腿抬胳膊防护一下吧?
夏111 回复 @1391567agfn: 这算什么,狗都攻击人了,警察拿枪了都不开枪,都是爱狗人士啊
这种变态的人不知道怎么会由死刑改为有期的,第一次不是父母阻止的话已经杀死人了,第二次妥妥的变态杀人犯!这改为有期被放出来不就是危害社会吗,想想都可怕
这是杨新海和龙治民的合体,过去很久的案件了。知道现在的中国社会为什么几乎没有连环杀人犯了吗?因为第一次犯罪就被抓住了!感谢天网系统,感谢高科技和警察蜀黍们。
常曦 回复 @茉莉叮咚: 云南晋宁杀人案
这么多警察去抓一个杀人狂魔还让罪犯去换件衣服,而且在遭到一只狗的袭击时不及时掏枪击毙狗,还让男二显示了一下拳脚功夫,咱也不知道这作者是想突出男二的英勇还是想说明队长的无用,还是所有警员的无能。还是作者想炫下写作笔法?
狼狗这种品种,怎么可能抛下主人跑掉……
这种有前科,离得又近,早应该查。
1806677whsn 回复 @城里的月光啊: 排查呢
看到凶狠的狼狗,就应该有所警觉,拔枪以待,居然一众警员不知所措
拉倒吧!还警员都愣住了!愣住一刻,扑过来也应该反应过来了……为了突出专案组真是没底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