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精神五脏论2‖卷一

第一篇 精神五脏论2‖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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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段
〔原文〕 肝,悲哀动中则伤魂,魂伤则狂妄,其精不守,令人阴缩而筋挛,两胁肋骨不举。毛悴色夭,死于秋。
《素问》曰:肝在声为呼,在变动为握,在志为怒,怒伤肝。《九卷》及《素问》又曰:精气并于肝则忧。
解曰:肝虚则恐,实则怒,怒而不已,亦生忧矣。夫肝之与肾,脾之与肺,互相成也,脾者土也,四脏皆受成焉。故恐发于肝而成于肾,忧发于脾而成于肝。肝合胆,胆者中精之府也。肾藏精,故恐同其怒,怒同其恐,一过其节,则二脏俱伤,经言若错,其归一也。

第六段
〔原文〕 心,怵惕思虑则伤神,神伤则恐惧自失,破䐃jun3脱肉。毛悴色夭,死于冬。
《素问》曰:心在声为笑,在变动为忧,在志为喜,喜伤心。
《九卷》及《素问》又曰:精气并于心则喜。
或言心与肺脾二经有错,何谓也?解曰:心虚则悲,悲则忧;心实则笑,笑则喜。夫心之与肺,脾之与心,亦互相成也。故喜发于心而成于肺,思发于脾而成于心,一过其节,则二脏俱伤。此经互言其义耳,非有错也。

第七段
〔原文〕 脾,愁忧不解则伤意,意伤则闷乱,四肢不举。毛悴色夭,死于春。
《素问》曰:脾在声为歌,在变动为哕,在志为思,思伤脾。《九卷》及《素问》又曰:精气并于脾则饥。

第八段
〔原文〕 肺喜乐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其人皮革焦。毛悴色夭,死于夏。
《素问》曰:肺在声为哭,在变动为咳,在志为忧,忧伤肺。《九卷》及《素问》又曰:精气并于肺则悲。

第九段
〔原文〕 肾盛怒未止则伤志,志伤则喜忘其前言,腰脊不可俯仰。毛悴色夭,死于季夏。
《素问》曰:肾在声为呻,在变动为栗,在志为恐,恐伤肾。《九卷》及《素问》又曰:精气并于肾则恐。故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痠suan1痿厥,精时自下。
是故五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失守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

第十段
〔原文〕 是故用针者,观察病人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已伤,针不可以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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