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刘硕科被查,曾因环保问题被党内警告

湖南省湘潭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刘硕科被查,曾因环保问题被党内警告

00:00
02:13

湖南省湘潭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硕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硕科简历

刘硕科,男,汉,湖南湘阴人。1963年8月生,函授本科,中共党员。

历任:湘钢职工业余二中、职工学校教师;湘钢培训中心团委副书记;湘钢团委办公室主任;共青团湘潭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湘潭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湘潭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湘潭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湘潭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2018年曾因环境保护工作问题被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7月25日将督察发现的1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8个党组织、167名责任人被问责。

其中,通告指出,湘潭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乱作为问题突出。

湘潭市环保局违规免除新新线缆行政处罚。新新线缆有限公司未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存在废气扰民问题。湘潭市高新区管委会协调环保部门违规免除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湘潭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硕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湘潭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冯德清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湘潭市环保局局长苏国军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湘潭市环保局副局长廖勇政务记过处分。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