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反对基于生物学质疑人性, 但这种反对并非取决于对人类本质不切实际的追求。相反,我的反对观点建立在接受现代生物学的发现并对其认真对待的基础之上。确实有研究表明,让不同种类的生物彼此相异的特征中,绝大多数(或者说全部)都是基于数量而得出的,这些特征具有多维连续性。但同样也有研究清楚地表明,与近似的不同种群相比,同一种群的复杂多细胞生物,尤其是脊椎动物的个体成员,具备更多相似的多维连续性特征,我们本身就是很好的例子。(当然也会有例外,因为每一个生物学家都会果断告诉你,生物学唯一的法则就是总能找到例外。)以上说法听起来很高深,其实就是说:你的言谈举止像智人中的一员。不过,不用生物学家来解释,你就能把自己和演化论意义上的“近亲”黑猩猩区别开来。只需了解这一点,我们便可以使对人性的讨论变得有意义:人类具有多个维度的鲜明特征,因此与关系很近的其他物种存在很大差异,而恰巧这些特征中很多都与我们所拥有的社会合作能力和强大的脑力有关。斯多葛派始终坚信人性的两个方面——社交性和理性,并将其作为他们“人类例外论”主张的基础。
关于人性的生物学探讨到此为止。然而近年来,在某些人文学科尤其是哲学中,这种“人类例外论”的思想并不吃香。反对意见来自两种推理,在我们重回爱比克泰德身边之前,必须对这两种推理大致检验一番。一些哲学家只是简单地搬出我们刚刚验证过的观点,认为达尔文给了本质主义致命一击。其他哲学家则反其道而行之,不依赖遗传学,而是从文化人类学角度探讨并得出结论,认为人类行为灵活多变;此外人类文化不论从空间还是时间上看都是五花八门,因此我们根本讨论不出一个统一的人性概念。
后一个论点有两个古怪之处。其一,如果人类文化确实如此五花八门,那这一特点本身在动物界便是独一无二的,可以用来将人类与其他物种区分开来——尽管这个观点多少有点自相矛盾。其二,这点比较严肃,即人类确实有不少共通的文化特征,这些特征不因文化的不同而不同,从而表明人类行为的可塑性是有限的。这些共通的文化特征包括使用日历(有目的地记录时间)、形成一种宇宙观(解释当下的世界以及世界的起源)、进行占卜、举办丧葬仪式、制定财产继承规则、开玩笑、举行成人礼、有灵魂或与之类似的概念、制作工具等(注意,这里所列项目与人类独有的特征列表不同,比如其他动物也可以制造某种工具)。
最后,好像不论生物多样性还是文化多样性,都无法有理有据地反驳古人眼中显而易见的观点:在地球数十亿年的演化过程中孕育出无数的物种,唯独我们人类是与众不同的,我们的独特性既有好的一面(我们惊人的文化与科技成就),也有不好的一面(破坏环境,还有我们强加于其他物种和自身的种种苦难)。有一点让我们十分感兴趣,具体来讲就是我们之所以如此与众不同,绝不是因为少了一根骨头这种小事。正相反,是我们的社会能力和精神能力让我们脱颖而出——这两种能力使我能够写出这本你正在读的书,并让你对此书产生兴趣。
与先前相比,我们现在能够较为准确地分析爱比克泰德对本章开头的问题所给出的回答了:“人类是什么?一种理性动物,受制于死亡。我们马上会问,理性将我们同什么区别开来呢?同野兽区别开来。还有呢?同绵羊等家畜区别开来。”他继续向我解释:“看,你的行为举止并不像绵羊,若非如此,你内在的人性便不复存在。你问,我们怎么会表现得像绵羊?若我们只求温饱、任性行事、胡作非为、卑贱下流、不顾他人,那不就成了绵羊吗?我们摧毁的是什么呢?是我们的理性。如果我们逞凶好斗、举止顽劣、动辄嗔怒、粗野鲁莽,我们不就成野兽了吗?”爱比克泰德断言具备运用理性的能力可以将人类与其他物种区别开来,因此他主张一种道德规范:我们不应该活得像野兽或绵羊,因为这样做否定了我们独特的人性——而人性,大概也是我们所拥有最宝贵(以及最自然)的东西了。也许你能明白为什么“顺应自然”和抱着一棵树无关了。
但是从哲学角度讲,我们此时遇到了另一个问题。爱比克泰德和他的斯多葛派同伴是否犯了一个基本的逻辑谬误——“诉诸自然”?换句话说,他们是不是认为某样东西之所以好是因为它自然,却不在意很多自然的东西实际上对自己也很有害?(我脑海中浮现了毒蘑菇。)在伦理学上长期存在一个诉诸自然的错误倾向,启蒙运动巨匠、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David Hume)将其用文字具体表达了出来。他观察到一种在他看来很古怪的行为:
在我迄今所接触的道德体系中,无一例外地注意到其建立者按照平常的推理方式推理了一段时间,确定了上帝的存在或对人事做一番议论;但令我吃惊的是,他们突然抛弃了引出命题常用的“是”与“不是”,而代之以 “应”或“不应”。这一变化虽然难以察觉,但两者天差地别。因为“应”或“不应”代表着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是故必须加以解释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导出来——也应当给出理由加以说明。
这是一个经典的哲学桥段,休谟所指出的问题被形象地称为“是与应的鸿沟”。一些人(那些强调“这一套东西不可信,这种新关系怎么可能由另一种关系推演出来”的人)说这种鸿沟无法填补。而其他人更谨慎地说,如果试图填补鸿沟,必须使这种尝试正当化(如“必须做出解释说明并给出理由”)。不论休谟的真实意思是什么,我都倾向于第二种做法。在我看来,伦理学必定来自某处,而自然主义的观点是最有理有据的方法。这也是所有古希腊-罗马哲学——尤其是斯多葛派——采用的方法。
在现代人关于道德根源的讨论中,大体上是以四种方式来看待这一问题的(哲学家称为“元伦理学”立场):你可以从怀疑主义、理性主义、经验主义、直觉主义来看待这一问题。如果你在此问题上持怀疑主义,你基本上就认为伦理判断正确与否是不可知的。道德怀疑主义者经常声称,当人们说出诸如“谋杀是错的”此类的言论时,他们就犯了一种特殊的错误(名为范畴错误):他们将互不相干的东西混在了一起——比如将事实陈述(谋杀已经发生)和价值判断(什么是错的)混在了一起。显然,怀疑主义者认为“是与应的鸿沟”无法填补,而实际上,事实与判断之间毫无关系。不用说,道德怀疑主义者在宴会上肯定很不受人待见。
理性主义在哲学上较为普遍,它主张通过思考一些东西来获得知识,反对观察或实验。尽管这加深了所谓“扶手椅上的哲学家”这一刻板印象,但是别笑得太早——逻辑学家和数学家一直依靠理性主义的方式创造新知识,所以真正的问题是:伦理学和数学或逻辑学是否一样?有些人认为一样,有些人则不以为然。
经验主义经常与理性主义对立,站在经验主义的立场上,我们得到最终知识的基础是经验事实——观察和实验。科学是经验主义中最重要的学科,因此靠实证得出伦理学知识是指尝试以科学为基础的方法填补“是与应之间的鸿沟”。
最后,我们还可以秉持直觉主义,这一主张认为伦理学知识无须通过任何推断便可获得——无须推理,亦无须观察。相反,伦理学知识是一种判断对错的强烈直觉,这种直觉深深根植于我们体内。这是怎么回事呢?嗯,举个例子,我曾提到其他灵长类动物表现出原始的道德行为,比如帮助那些似乎处于危险或是不幸中的非血亲同伴。倭黑猩猩没有表现出这种行为,想必是因为它们没读过讨论是非的哲学书吧。它们只凭借本能行动,而这种本能也许是自然选择为它们植入的。这种本能可以促进亲社会行为,所以对灵长类小群体的生存至关重要。因为我们和倭黑猩猩出自同一祖先,又因为我们的祖先也以小团体聚居,需要适应亲社会行为,那么认为我们确实具有一种道德本能,而且我们已经从古老的灵长类祖先身上继承了这一本能,也不算是异想天开了。
斯多葛派伦理学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并不适用于以上四个泾渭分明的类别。事实上,斯多葛派信条可以被看作是集直觉主义、经验主义、理性主义 三者于一身。然而,斯多葛派信徒绝非怀疑主义者。他们自有一套“发展的”伦理关怀理论,认为我们幼年会在直觉(而非理性)的指导下生活,这些直觉不仅利己,而且有利于那些日常与我们互动的人——通常指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大家庭里或多或少的成员。从这个观点来看,我们实际上表现得像是纯粹的直觉主义者,因为我们的道德直觉植根于人类的天性。
我们逐渐到达理智的年龄(大概是6~8岁)时,我们就接受教育要扩大关怀的范围。我们从那时起便更清楚地了解到想法与行动之间的差别,更好地理解世界,理解我们在其中所处的位置。从此以后,我们通过自我反省和经验——同时运用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增强(甚至会修正)自己的直觉。斯多葛派信徒认为,我们在心理上和智力上越是成熟,越是应该由凭借直觉转为运用(以经验为依据的)推理。在我俩谈话期间,爱比克泰德向我解释说,这便是“理性动物的天性,除非他能对所处的群体有所贡献,否则就无法从中受益。所以事实证明,做任何事都从自身利益出发并非不合群的表现”。借由这句话,让我们重回人类天性的话题:爱比克泰德向我们传达的意思是——人类最基本的特点是社会性,而所谓社会性,不仅仅指喜欢他人的陪伴,从更深层面上看,没有他人的帮助,我们将无法存在;言下之意就是,当我们为国家组织服务时,实际上(可能是间接地)就是在让自己获益。这种说法深刻地阐释了人性,并且与爱比克泰德死后16个世纪的发现不谋而合,即事实上人类演化成了一种具有社会性的灵长类动物,与我们演化树上的表亲具有相同的本能——具有适应性强,亲社会的本能。
但把斯多葛派关于这些问题的思想整合得最好的人或许是希罗克洛斯(Hierocles)——另一位生于公元2世纪的斯多葛派哲学家。他把这些内容收录在《伦理学要素》一书中,不幸的是,这本书只留下了部分残卷(我们对作者希罗克洛斯也了解甚少,只知道奥鲁斯·格利乌斯称他为“严肃而神圣的人”)。以下是希罗克洛斯的说法:
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被限定在许多圈子中……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思想描述为中心,而第一个圈子,便是最接近于中心的那个圈子……第二个圈子,距离中心稍远一些,但也包含了第一个圈子,其中涵盖了父母、兄弟、妻子、孩子……在此之外的圈子包含我们日常接触的人,再往外的圈子包括同一个部族的人,再往外包括一个国家的同胞……但在最外围,最大的圈子包含着其中所有的圈子,囊括了全人类……人们需要严格自律,适应每一个群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圈子),同时又不偏离中心,在所有圈子中做到游刃有余。
身为斯多葛派信徒,希罗克洛斯有一种务实的倾向,他甚至提出要怎样做才能帮助我们内化不同圈子里和自己有关的人。例如,他建议自己的学生们称陌生人为“兄弟”“姐妹”,倘若碰到更为年长的人,则称“叔叔”“阿姨”,我们必须不断提醒自己,要像对待自家亲戚一样对待他人,正如理性给我们的忠告:我们都坐在同一条船上。
即使在今天,许多文化中还有类似的习俗不约而同地证实了希罗克洛斯关于人类心理的洞见。
斯多葛学派完善了这一道德发展的理念,并将其称为oikeiôsis,这个词通常被翻译为“了解”或“占用”别人的担忧,即将别人的担忧视为己有。由此,他们(以及比他们更早并对他们影响很大的犬儒学派)塑造并使用了一个迄今仍对我们现代语汇影响至深的词: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字面意思就是“做世界公民”。或者,正如苏格拉底(可以说他对希腊时期所有哲学流派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所说:“当一个人问你是哪国人时,千万不要回答,‘我是雅典人’,或‘我是科林斯人’,你应该说‘我是世界公民’。”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