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视评:超3次30分钟不回信息劝退,企业“霸王”式管理当休矣

正观视评:超3次30分钟不回信息劝退,企业“霸王”式管理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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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在上海工作的杜女士爆料称,公司老板规定员工30分钟不回复消息超3次就劝退。据杜女士说,有时老板突然要东西,因在忙没有及时回复,老板之后就发了这个劝退制度,3次超过30分钟不回复消息,那这就是上班的最后一天。杜女士把制度发到朋友圈,结果被老板威胁删除。

正观视评:

从杜女士的爆料内容来看,这位老板眼里完全没有劳动法。员工有义务及时回复老板的工作信息不假,但员工不是机器,更没有卖身给公司,不能要求员工24小时都盯着手机,随时随地等待召唤。规定超3次30分钟不回信息就劝退,是明目张胆地侵犯劳动者权益。

更过分的是,在杜女士发朋友圈后,老板竟拿离职单威胁。一句“别怪我在离职单上阴阳怪气你”,既暴露了这位老板的素质——对劳动者缺乏尊重,对法律缺乏敬畏;也折射出劳动者和企业间的不对等关系——面对权益侵害,劳动者往往缺少有效的应对办法,哪怕提出离职,也得看老板脸色。

也因此,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任重道远。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更多有力措施,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让劳动者权益更有保障。

而与此同时,一些企业经营者也该警醒了。企业想让员工更加积极工作可以理解,但应该多激励,而不是用“霸王”式管理控制员工,更不能逾越法律界限。以这起事件来说,杜女士称入职前公司承诺的很多福利后来都没有兑现,如果是这样,怎么指望员工能够尽心尽力?

劳资双方是利益共同体,应该相互成就,这是很朴素的道理。企业经营者如果能够尊重和善待职工、自觉维护劳动者权益,自然能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反之则会引起员工反感,挫伤积极性。这一点,各企业一定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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