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有关利息税的讨论突然火热。四川某高校的一名专家建议,对 50 万元以上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认为这是促消费的最佳途径。在这名专家看来,中等收入人群应该成为带动消费的主要动力,他们拥有可观的存款,但宁愿把钱放在银行里也不愿拿出来消费,如果对 50 万元以上的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让高额存款没有收益空间,那么就会有人把钱拿出来消费了。
消费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消费低迷的情况下,如何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欲望,成为很多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征收利息税,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倒逼人花钱,扩大消费的作用,但这样政策确实缺乏善意,不但让人心生反感,而且存在诸多的弊端。
事实上,利息税在我国并不是新鲜事物。1999 年,我国就曾开征利息税,税率为 20%。2007 年税额降至 5%,2008 年 10 月取消了利息税。对此,财税部门解释称为了减少因物价指数上涨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的影响,降低广大中低收入储户的税负,国家做出了降低税率和停征的决定。也就是说,利息税的利弊,在十多年前便已有定论。
刺激消费不是逼人花钱。从目前的情况看,拥有 50 万元以上存款,也并不等同于富有。他们有可能是把毕生积蓄拿出来放到银行里,准备养老的中老年人;拟或是得到全家支持,准备在城市安家的 " 新市民 ",东拼西凑后,把钱放到银行里准备应急的小微企业主。
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手中的存款,也是对未来不确定性的保障,如果通过政策逼迫这些人花钱,即使拉动了消费,也丧失了一个好政策的应有之义。
能挣才敢花,刺激消费还是应该多做正面工作。
一方面可以通过发放消费券、打折卡等正向激励手段,释放消费潜能,另一方面,更要把精力花在 " 刺激 " 之外,做好就业、民生保障等工作,让群众能够挣到钱,对未来有预期,有信心,如此才敢放胆花钱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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