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郑州市商务局了解到,18日上午10点,郑州第二期1000万元惠民消费券发放,消费券使用时间2023年1月18日10:00—2023年2月6日24:00。
本期惠民通用消费券总计发放1000万元,每人限领50元券包1个,内含10元、20元、20元不同面值消费券3张。其中,10元券在消费满30元时使用,20元券在消费满50元时使用。每人每天限使用1张。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郑州市市内八区人员通过“支付宝APP”、“郑好办APP”活动页面均可参与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消费者领取的惠民通用消费券,可在郑州市市内八区的商超、餐饮等行业线下实体商家使用,商家须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优惠券叠加使用。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过期未使用的,自动收回。
郑州市商务局明确,活动严禁以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消费券补贴,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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