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刑释人员当主播,犯罪经历不是流量密码

正观快评:刑释人员当主播,犯罪经历不是流量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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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王某把自己的《释放证明书》贴在朋友圈封面上,上面写着他的户籍所在地、犯罪事由和服刑时间。不知从何时起,打开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搜索“刑满释放”,便会看到许多自述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或者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甚至有人趁机开启了直播带货。

刑满释放人员自带的“神秘”属性,的确容易引发不少人的好奇围观。也正因此,有不少网友冲进直播间打赏、点赞等,运营个人账号的刑释人员们踩出了一条“浪子回头励志网红”的新赛道。浪子回头金不换,刑释人员改过自新、重谋生计于己于社会都是一件好事,不过“励志网红”的角色和定位还是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当“励志网红”吗?目前来看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直播行业并不在刑事处罚人员禁止从业的范围之内。这也意味着,对于刑释人员,只要在法律框架内老老实实经营账号,当主播不失为重新融入社会的一个低门槛捷径。但问题的关键是,有些刑释人员只是把自己的犯罪过往当作吸人眼球、博取关注的标签,甚至刻意淡化自己犯罪事实的严重性,而过分强调自己的励志形象。

比如,活跃于小红书上的 “天郎哥哥”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并写道“我不会接受别人对我的施舍……重获新生……希望大家关注我”,实际上他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而在微博拥有账号的“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自述悲惨寻亲经历,称命运坎坷曾误入歧途,进入“社会大学”,在抖音上吸引了 12 余万粉丝后就开始直播带货,用偏贵的定价向女性粉丝卖卫生巾,结果被发现曾持刀强奸不到 15 岁的女性受害人。

不管置于线上还是现实中,类似用欺骗隐瞒来赚取流量、获取金钱的方式都不能长久,翻车是早晚的事。更何况上述所谓“励志网红”所犯罪行击穿了社会文明底线。如果这样的刑释人员都可以利用犯罪经历引流赚钱,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更是在挑战公序良俗和社会正义。

人们乐见刑释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开启新的生活,不管是通过直播还是其他方式。但无论如何,入狱经历都不是拿来炫耀的,更不能把其视为流量密码和赚大钱的捷径。在符合法律规定、遵守社会公德的前提下潜下心来做账号,用优质内容出圈,这才是真正的“励志网红”,值得社会尊重。反之,拿《释放证明书》吸睛,用犯罪经历引流,吸引粉丝点赞打赏,这充其量是“流量骗子”,必将遭到民众唾弃,最终也会被流量吞噬。被封号的“天郎哥哥”和“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就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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