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期 |《关于申报贵州省“十四五”新型储能试点项目的通知》发布

第51期 |《关于申报贵州省“十四五”新型储能试点项目的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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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最新光伏政策,着眼新能源未来发展。欢迎大家收听每周天合新闻。


1月12日,贵州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发布了《关于申报贵州省“十四五”新型储能试点项目的通知》。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布局合理。项目布局区域合理,有助于新能源开发和消纳,提升常规电源调节能力;结合网架结构,在电网关键节点、输变电扩容升级困难和极端自然灾害易发区域,能够提高电力系统整体调节能力。


(二)前期准备充分。已开展前期论证工作,明确技术路线,基本确定电网接入方案,初步落实项目土地、电力接入、调度需求等建设条件。


(三)项目方案安全可靠。项目方案、技术、选用设备符合储能电站相关规定、规范、标准等。


(四)引领带动性强。项目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省新型储能产业安全有序发展,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


二、项目类型

试点项目主要集中在我省新能源资源富集、新能源装机规模大、电网调峰需求高、输电断面受限情况较多的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应结合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多元化需求开展建设,有效提升与源网荷储协调互动能力,保障新能源高效利用,提高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项目类型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本次报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将纳入贵州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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