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人群健康保障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疫情信息应向社会公布,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例疫情信息如何发布?应该发布哪些内容?
对此,国家疾控局监测预警司司长杨峰表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甲管”期间,疫情信息每日对外公布。
杨峰称,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信息对外公布的方式调整为与其他乙类传染病保持一致,由国家疾控局授权中国疾控中心在中心网站上对外发布,内容包括现有住院病例数,现有重症病例数,死亡病例数以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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