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新郎婚礼当天坠楼身亡。丈夫去世后,新娘并没有悲伤太久,而是马上忙碌起来,要继承丈夫名下的183万元存款,然后公婆起诉了新娘。
2019年3月23日,这一天是个宜婚嫁的好日子。
在辽宁金州,两对新人早早起床,新娘刘敏(化名)开始化妆。
新郎王亮(化名)也准备结婚了。和大多数结婚的人士一样,没有什么区别。
随着亲朋好友的到来,新娘的闺房越来越热闹、喜庆洋洋。
然而,当一切准备就绪,吉祥的时刻到了,新郎却迟迟不见踪影。
刘敏不得不打王亮的电话,但是没有人接,所以她不得不打电话给王亮的一个朋友。
这时,王亮的朋友告诉刘敏,王亮一小时前就出发了,可能是因为堵车,应该很快就到了,让她再等一会儿。
但刘敏万万没想到,她等来了一个坏消息:王亮摔死了。
据警方调查,王亮案发前,曾在新娘小区某栋楼的15楼,来回徘徊。
地上还有17个王亮抽过的烟头。警方后来得出结论,王亮是跳楼自杀的。
然而,一个人好好的,为什么会选择在婚礼当天突然自杀?没有人知道背后的真相,因为当事人已故了。
当王亮的父母得知消息后,他们赶到了现场。老两口痛不欲生,痛哭流涕,几次差点晕倒。
当王亮的父母,还在沉浸失去儿子的痛苦中,死者还没有出殡的时候,刘敏却开始忙碌起来,想要分割丈夫名下的财产。
原来,王亮名下有一笔183万元的存款。刘敏的目的非常明确。作为王亮的新婚妻子,她希望能以他的配偶的身份,来继承他的遗产。
王亮的父母直接拒绝了,王父说这些钱,是他们老两口做小生意赚的,不过,只是存在儿子名下。
因为这件事,婆家和娘家谈了很多次,但是协商失败。儿媳刘敏提起诉讼,将这对老夫妻告上了法庭。
经查,这笔钱是2016年9月8日存入银行的。王亮的父亲说,当他和儿子到达银行时,他发现自己没有带身份证,所以他们就决定存在儿子的名下。
新郎和刘敏,是在2019年3月8日登记结婚的。刘敏还说,她丈夫生前曾告诉她,有这么一笔钱,是婚后用来买婚房用的。
王亮的父亲认为,儿子每月工资只有3000元,仅凭他的能力,不可能挣这么多钱,这些都是他做生意的收入。
而且连密码都只有自己知道,存折也是自己保管了很多年。
刘敏仍表示,他和王亮是合法夫妻,也是王亮的配偶,希望法院能支持她,继承丈夫的遗产。
2019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王亮父母提交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183万元存款,为两位长辈所有,故驳回王亮父母的上诉。
王亮的父母不服判决,立即提起上诉。之后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本次上诉中,王亮的父母,为了证明183万元存款,确实是自己的经营收入,补充了公司的银行流水、连续五年的纳税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然而,所有这些的证明材料,都被法院认定为与本案关系不大,不能用作有效证据。
另外,根据判决书,我国存款实行实名制登记,活期存款登记在儿子名下。王亮的父母未能出示有效的证明,所以维持原判。
而刘敏作为王亮的妻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完全有权继承这1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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