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是群众眼中的“麦青天”,有能力、有魄力、有办法,在广东省高院院长的位子上干出了一番成绩。
但在年近70岁时,身为大法官的他却贪污百万巨款而站在了被告席上,着实让人叹息。
麦崇楷
说起麦崇楷,很多广东的朋友可能不陌生,毕竟麦曾担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一职长达10年之久,期间还参与了对“世纪贼王”张子强的审判。
1935年出生的麦崇楷童年生活并不幸福,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光是活下去就已经很费力了,麦崇楷体会尤为深刻。
4岁半那年,麦崇楷就失去了双亲,被儿童教养院收养,经常是有一顿没一顿,还要被强迫做苦力。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10年,直到1949年被解放军从儿童收养院中解救出来才开始了新的人生。
1951年,16岁的麦崇楷在完成学业后进入了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工作,从此与政法工作结下不解之缘。
那个时候的麦崇楷,为人正直,工作努力,非常努力,受到了众人的交口称赞。麦崇楷的出色表现,得到了领导的认可,仕途相当顺利。
到了1989年,麦崇楷已经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同时是广东省政法委副书记。
麦崇楷
刚当上高院院长时,麦崇楷也是立志要干一番事业的。在大家都印象里,麦崇楷是一位锐意改革,大力推进司法公正的好院长。
麦崇楷推出审判工作“三分离”原则,提出立案与审判分离、执行与审判分离、监督与审判分离;
同时还主张法律要为老百姓服务,向社会公开司法审判程序和过程;还开办夜校对全省法官进行培训,提升法官素质。
麦崇楷这一系列行为,在广东省反响非常好,一些群众甚至还称他为“麦青天”。
麦崇楷曾多次在会议上告诫全省法官:当事人送到钱是砒霜,吃了会死!
但就麦崇楷说这个话的时候,他已经开始腐败了。
麦崇楷的腐败之路始于1992年,一开始是为了帮助自己的儿子麦永成。
麦崇楷对儿子麦永成可谓是相当溺爱,已经到了有求必应的地步。学习成绩不咋样的麦永成,在中技毕业后被麦崇楷安排进了某市直机关工作。
但麦永成对于这个安排却不满意,觉得没有“钱途”。于是麦崇楷又托人找关系,将麦永成弄到了香港定居。
1992年,麦永成以“港商”的身份返回广东,开始做起了生意。
在麦崇楷的帮助下,麦永成在广州弄到了一块地皮。
光有地皮还不行,得变成房子才能赚钱,但麦永成根本就没有建房子的钱和资质,麦崇楷得知后又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联系了一个姓简的开发商。
在简某的帮助下,麦永成注册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起来了房屋。
麦永成对此还不满足,又撺掇麦崇楷帮自己成立了一家拍卖公司,主要从事法拍业务。
作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麦崇楷对于法拍这一块自然有话语权的,因此在麦崇楷的“关照”下。
麦永成的法拍公司业务源源不断,腰包也鼓起来了,仅仅一次拍卖,麦永成个人便获取利益100万。
一开始是为了帮助自己儿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麦崇楷自己也开始享受起自己地位所带来的“快乐”。
麦崇楷漫画
1993年,在连任广东省高院院长之后,麦崇楷也开始飘飘然起来,逐渐纵情声色。
以前的麦崇楷衣着简朴,而到了1993年就不一样了,全身上下都是名牌。
不仅如此,麦崇楷听人说打高尔夫球是身份的象征,便经常出入于高尔夫球场。
几年下来,麦崇楷的球技可谓是日渐精湛,甚至还当上了高尔夫协会的副会长。
当然,至于打高尔夫球那昂贵的花费,那肯定不是麦崇楷自己掏腰包。
为了维持自己“高品质”的生活,光靠工资显然是不够的,麦崇楷开始收取贿赂。
1994年,开发商简某被人起诉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了使判决有利于自己,简某便便找到了麦崇楷。
在麦崇楷的帮助下,简某胜诉。随后,简某送给麦崇楷40万元港币表示感谢。
同时,简某还邀请麦崇楷全家人去澳门游玩,期间,简某又送给麦崇楷一只价值35万人民币的手表。
1997年,简某再次因为涉嫌诈骗被有关部门监视,麦崇楷再次出马帮助简某。
事后,简某为表示感谢,遂将自己在麦永成公司2000万元的股份无偿赠送给麦永成。
1997年,进口商张某一批价值300多万美元的物品因涉嫌走私被广东省海关扣押。
张某带着50万港币找到了麦崇楷,表示只要麦崇楷帮自己解决麻烦,这50万港币就是谢礼。
麦崇楷为了这50万港币,亲自出马帮张某解决了“麻烦”。张某随后便将50万港币送到了麦崇楷手中。
深圳某公司总经理罗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案件上诉至高院。
在麦崇楷的帮助下,罗某顺利赢得官司,便将一处门面送给麦崇楷。该门面让麦崇楷获利28万元。
1995年,广东省高院要建一栋综合审判大楼,造价约2亿人民币。
建筑商黄某便联系上麦崇楷的儿子麦永成,表示只要麦永成能够帮助自己获得该大楼是承建资格,愿意拿出1000万给麦永成。
麦永成便找到了自己老爸麦崇楷说明了事情的原委,麦崇楷为了帮助自己儿子获得这1000万。
在黄某没能中标的情况下强行将大楼的承建资格给了黄某挂靠的公司。黄某投桃报李,分2次将800万元转给麦永成。
除了贪财,麦崇楷还非常好色。经查明,在担任高院院长期间,麦崇楷利用职务之便,曾多次与女律师和下属单位的女干部发生不正当关系。
此外,麦崇楷还经常出入声色场所,由于其出手阔绰,在当地圈子里里面颇有名气,深受“三陪”小姐的喜爱。
最终,麦崇楷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代价。2002年3月麦崇楷落马,2003年12月,年近70岁麦崇楷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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