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市委书记也是纪委书记,谁也不敢管我!
说出这话的人,是原郴州市委副书记曾锦春,即便是被相关部门请去喝茶,曾锦春依旧不改自己嚣张的作风。
甚至内心一直期待着自己会被“赦免”,不过,曾锦春没有等来被释放。
在曾锦春担任郴州市纪委书记的11年时间里,利用职权收受和索取贿赂195次,折合人民币共计3151.84万元。
有些贪官贪污受贿,手段还比较“温和”。但到了曾锦春这里,就变成明晃晃的“抢劫”了。
对于一些不服从自己“指挥”的官员,曾锦春会犹不犹豫的挥舞起自己手中权力的大棒,将其进行“双规”。
桂阳县原建设局局长胡颂才就曾因为“不听话”被曾“双规”过。
2000年的下半年,包工头刘某想要承建桂阳县烟草局的5栋家属住房。
刘某直接找到了曾锦春,一番交易下来,曾锦春当场一个电话就打给桂阳县纪委书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面对自己的顶头上司,该县纪委书记不敢怠慢,赶紧给胡颂才打了个电话,要求胡对烟草局家属院建设项目不要进行招标,直接承包给刘某。
胡颂才混迹于郴州多年,对于郴州的情况自然也是熟悉,他知道这事儿是曾锦春的意思,可不招标明显又违规,因此胡颂回复:
“如果曾锦春有条子,我就不招算了,因为是按照他的指示搞的。”
曾锦春虽然只手遮天,但开条子这种事情还是不会去干的。
胡颂才原本以为,这样就能够将曾锦春的“指示”挡了回去。可他还是小看曾锦春了。
曾锦春继续下达指示,还是要求把项目给刘某承建。胡这回推脱不掉,只能想了个折中的方案:
5栋房子中,其中3栋采取公开招标,另外2栋则是单独让刘某承建。
这样下来,胡颂才认为这样算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也照顾了曾锦春的面子。
但万万没想到,曾锦春却认为胡颂才“不听话”,没有按照自己的“指示”办事。
在2001年6月,曾锦春指示郴州市纪委对胡颂才进行了为期百天的“双规”。
查过来查过去,除了几千元的经济问题之外,最终也没有查出来个啥结果。但曾锦春最后还是给予了胡颂才“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像胡颂才这样被曾锦春“双规”的官员,数不胜数。
不仅如此,曾锦春还更进一步,创造性的发明了“党外双规”,对于一些不听话的民营企业也进行双规。
民营企业家彭某既没担任过任何行政职务,也非党员,甚至连团员都不是,仅仅是因为得罪了一个与曾锦春关系密切的煤老板,就被曾锦春带走了。
2002年的一天,彭某驾车从广州返回郴州,不曾想在收费站出口时,直接被人用黑洞洞的枪口抵住了脑袋。
随后,彭某被人带到一家宾馆,然后告诉他:你已经被郴州市纪委“双规”了。
彭某当时觉得莫名其妙,问:我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团员,又没有担任行政职务,怎么能对我‘双规’?
对方根本就不回答,直接对他进行审问,要求其交代行贿事实。
审问过程整整持续了8天,由于彭某并没有参与行贿,自然是啥也没有审问出来,负责审问的人也只能让彭某离开。
但彭某离开之前,被要求缴纳对方几人的食宿费,共计一万多远。彭某为了尽快离开,只得照办。
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一公路收费站的老板李某因为没有按照规定“孝敬”曾锦春,前前后后三次被“双规”。
其中最长的一次在宾馆被“审查”了整整50天,最后交了几十万的罚款才放出来。搞到最后,李某吓得连家都不敢回。
据李某回忆,在曾锦春对其采取双规之前,曾派人上门收取保护费。
曾锦春的人问李某:
你们生意做的这么大,为什么不着市纪委给你挂一个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系单位的牌子,以后就不会有人来你们这里闹事,这样可以保护你们。
李某问挂牌一年需要缴纳多少钱,对方表示:你们一年赚那么多钱,不出点血可不行,一年得要个40万。
李某嫌贵,没有挂上牌子,这才有了后面的“灾祸”。
而对于一些违规的企业,只要钱给到位,曾锦春也会对其“关照有加”。
某铅锌矿因为环保不过关,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55家重点环境违法企业之一,要求进行彻底整顿。
但是在曾锦春的保护下,该矿被其授予“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子,让相关负责整顿的部门不敢进行整顿。
此外,曾锦春还入干股或者收取巨额现金的方式,在违规批了30多家大大小小的非法经营煤矿。
其中有一个姓首的矿主,前前后后给曾锦春行贿710万元。
因而曾锦春又有了一个“曾矿长”的外号
作为郴州市的纪委书记,曾锦春未能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反而是干一些贪赃枉法之事,实在是可恨。
任期内,对于一些举报自己的人,曾锦春采取打击报复的行动,有人在举报前甚至还写好了遗书。
2006年9月19日,曾锦春被湖南省检察院带走审查。一时间,整个郴州就像过年了一样,无数人涌上街头,鸣放烟花爆竹庆祝。
可想而知,曾锦春是有多么的不得人心。
2008年12月30日,曾锦春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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