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视评:索要工程款被告敲诈勒索,判决无罪为何引一片赞声

正观视评:索要工程款被告敲诈勒索,判决无罪为何引一片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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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重庆市万州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2018年4月,包工头易真武为向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的丈夫刘远生索要工程款,拍摄张家慧在茶楼打麻将的视频、涉及刘远生“怎样操纵股市,如何利用农业项目骗取政府补贴”的音频,威胁发到网上。刘远生在向易真武转账50万元后报案,称遭到敲诈勒索,易真武因此被警方刑事拘留。今年12月28日,法院一审判决易真武无罪。

正观视评:

判决结果出来后,网友纷纷称判得好!的确,易真武的行为虽然有威胁他人的嫌疑,但他并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是想要回自己的工程款,和我们所理解的敲诈勒索有本质区别,当然不应该获罪。

然而,这一判决结果得来并不容易。从被刑拘到宣判,易真武被羁押了1325天,第二次庭审时,公诉方建议对易真武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见这起案件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但也正因如此,才更具有典型意义。

近年来,为索要工资、工程款而“剑走偏锋”的现象屡见不鲜。就在前不久,山东临邑县5人为索要工程款越级上访,被行政拘留5天,引发舆论争议。诚然,无论是越级上访还是拍视频威胁,都是不值得提倡的行为,但问题是,他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如果走正常程序能要回钱,至于如此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为何索要工资和工程款往往这么难?

如果走合法途径行不通,那对于这种采取非常规手段索要工资、工程款行为,法律上到底该怎么定性?易真武案的判决结果或许能带来一些启示。我们当然不提倡类似行为,但法律是有温度的,被欠薪的农民工和被拖欠工程款的包工头等群体,本是权利被侵害的一方,应该获得法律的同情和关怀。

而最根本的,必须要采取更多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欠薪、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让被欠钱者游走在法律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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