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是一点都不要逼脸了
就这狗血的剧情,恶不恶心?小贱人一样,还那么大姑娘,怕人家身上咬人家什么玩意儿,这是
说女主是傻逼都是抬举她了
70年代初,这是要静猪笼的吧伤风败俗有没有,能不能扯的不这么离谱,在现在都没有明目张胆的恋童癖吧
哗啦啦呀哗啦啦 ! 简简的心湖起波浪啦
一个男人对一个13岁女童有想法,作者是变态才能写出这情节。
樱花kk99 回复 @听友319894000: 那个年代15岁就可以结婚了
这男主整个一个变态,连十三岁孩子都不放过。
先下手为强!先到先得!哈哈
若樱有法 回复 @矫情一下: 不明白为什么老是这样写,接受不了这种,男女主还没有在一起,女主表达不满就做出暧昧的举动,然后其他人就看到了,误会,无语了
不是会武功吗?干嘛咬上去?真无语
女主一见到男主就是个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