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三起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要求严打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三起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要求严打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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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务院安委办日前对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济宁市、河南省洛阳市发生的3起涉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进行通报,要求各地区深刻吸取教训,压实工作责任特别是县乡两级基层政府的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将烟花爆竹“打非”作为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举措,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12月7日,浙江省台州市,民警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检查 据ICphoto

通报指出,10月11日,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温泉镇黄毗村莲花组一独户农房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失踪。据初步调查,该起爆炸事故涉嫌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配制烟火药用于生产烟花爆竹。

11月7日,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疃里镇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房屋局部坍塌。据初步调查,该起爆炸事故涉嫌非法生产超大规格爆竹。

11月21日,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与白元镇交界处一废弃厂房内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据初步调查,该起爆炸事故涉嫌非法生产“双响炮”。

据介绍,这3起爆炸事故反映出一些地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有所放松,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突出。同时,今年以来湖南、江西等烟花爆竹主产区查获多起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与近年同期相比大幅度增长,非法生产经营现象明显抬头,安全风险凸显。

通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基层“网格化”工作机制,明确“打非”责任,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全链条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肃查处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诉,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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