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海电气再次收到了上海证监局的罚单。从披露的信息来看,此次被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同时,在2020年的年报中虚增利润5.18亿元。
此前,中国证监会就于2021年7月5日对上海电气展开了调查。根据公示信息,2015 年至 2020 年,上海电气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专网通信产品业务。电气通讯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进行测试、装配,并对成品进行检测。之后,电气通讯将相关专网通信产品销售给环球景行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申实业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等下游客户,并收取相关产品销售款项。
但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海电气已知悉可能因电气通讯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逾期等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直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才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对电气通讯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无法变现等可能对公司的归母净利润造成 83 亿元损失的重大风险予以公告,涉嫌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此外,在 2020 年度报告中,上海电气就电气通讯针对环球景行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申实业公司、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等专网通信业务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752.14 万元,未能恰当计量前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上海证监局在通知中称,经测算,上海电气 2020 年报就前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少计提 5.18 亿元,导致上海电气多计利润总额 5.18 亿元,占上海电气当期利润总额的8.16%。
目前,上海电气收到罚款通知单,被罚款项达五百万元,郑建华、沈欣、毛利民、胡康、陈干锦、伏蓉等相关责任人同时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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