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全市主城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辽宁锦州:全市主城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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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主城区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本轮疫情处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二十条优化措施要求,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市指挥部决定:自12月2日6时起,全市主城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近期可根据疫情情况,安排“两点一线”上下班,或居家办公、网上办公。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分期分批恢复线下教学,具体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另行安排。

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厅饭店、宾馆酒店、景区景点、银行、加油站、药店、理发店等场所恢复正常营业,落实“预约、错峰、限流”要求,场所消杀、逐人登记场所码、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严格查验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KTV、网吧、台球厅、游戏厅、歌舞厅、密室剧本杀、彩票站、棋牌室、洗浴足疗等空间密闭公共场所暂缓开放。

5.福利机构、救助站、养老场所、监所以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继续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6.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大力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聚集,控制人员数量。

7.提倡居民群众在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串门。非本小区居民进入小区要严格登记报备。快递、外卖配送至小区外指定区域,实行无接触取送。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抵御巨大域外输入压力,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夯实“四方”责任,结合正在全市开展的“无疫区域”创建,全民参与、全社会行动,筑牢锦州防线。

在此,向日夜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全体人员致以崇高敬意,向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锦州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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