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第3号总河长令 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创建幸福河湖

郑州发布第3号总河长令 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创建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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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发布郑州市总河长令第3号——《关于全面创建幸福河湖的决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创建幸福河湖,每年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幸福河湖,持续改善我市河湖面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3号郑州市总河长令指出,要瞄准目标谋创建。按照“河湖安澜、河通渠畅、水清岸绿、生态健康、人水和谐、景美文兴”的目标要求,按照每年创建成功省级幸福河湖不少于1个,市级幸福河湖不少于10个的既定目标,全面谋划,滚动持续推进。

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实现持久水安全;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实现优质水资源;推进水岸综合治理,实现宜居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健康水生态;强化文化引领作用,实现先进水文化;提高治水管水能力,实现科学水管理。要严格标准抓创建。

严格“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的总体标准,健全防汛抢险救灾机制,补齐防洪除涝短板,确保河湖行洪安全;落实“四水四定”,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沿河湖生态廊道建设,全面保护湿地,不断提升河湖水生态环境;挖掘河湖文化,讲好河湖故事,以文兴业、以文化人;针对河湖问题,分类施治,依法管控。

推动智慧河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河湖管理能力。要结合提升推创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充分利用各项金融政策,在全市的河湖上采取完善提升、同步配套等措施,与美丽乡村,城市提质等有机结合,统筹协调推进幸福河湖创建工作,达到创建一个,美丽一片,群众满意。

第3号郑州市总河长令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扛起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的政治责任,各开发区、区县是创建幸福河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按照《郑州市全面创建幸福河湖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大力推进幸福河湖创建。河长湖长要亲自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扎实开展工作。被评定为幸福河湖的,市将给予创建单位一定的奖励。开发区、区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本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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