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的通告。
新标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与此前标准相比,除结构调整和格式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儿童生长水平的评价方法,增加了头围的评价;
——更改了儿童营养状况的评价方法;
——增加了评价指标的百分位数值;
——更改了评价指标的标准差数值;
——增加了0~3岁儿童头围的百分位数值和标准差数值。
新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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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健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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