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小皖说法 | 被铁锤锤碎的家庭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

检小皖说法 | 被铁锤锤碎的家庭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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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铁锤“锤碎”的家庭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喜马拉雅的朋友,大家好!我是“皖小检说法”普法故事主播。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故事是《被铁锤“锤碎”的家庭》。


2021年9月9日中午,在某市某区发生一起因感情纠纷引起的故意杀人(未遂)事件。2021年9月8日凌晨,在外务工的王军与妻子李霞(均为化名)微信视频聊天,因情感纠纷发生争执,李霞声称要与王军离婚。次日早晨,王军乘车返回家中试图挽回,见面后二人矛盾进一步激化。当日中午,王军酒后威胁不成后,在家中寻得一把铁锤,走向正躺卧在南侧卧室的李霞,向其头部猛锤数锤。此时,王军才顿生悔意,拨打120急救电话救人后,投案自首。但大错终已酿成,一场感情纠纷最终演变成一件鲜血淋漓的刑事案件。


2022年1月10日,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王军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极端的感情加之酒后的冲动,让王军付出了法律代价。但是,一个原本美满的家庭,被这一把“铁锤”无情敲碎。经司法鉴定,李霞伤情构成重伤。李霞的下半生要如何度过?年迈无力照顾的父母和未成年女儿要如何安置?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李霞的情况后,立即开展司法救助。


经走访了解到,李霞与王军系“半路”夫妻。案发后,王军及其近亲属均未对李霞进行赔付。李霞经抢救虽恢复意识,但因伤情严重导致智力、视力受损,失语、身体偏瘫,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后续头部颅脑手术、眼部手术还需高额治疗费用,出院后李霞居住在其父母家中,其父母年迈多病,大女儿因照护李霞无法打工无经济收入,小女儿未成年目前尚在上学,其兄弟姐妹均身患癌症,整个家庭生活陷入极度困境,无力承担治疗费用。


根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救助。”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救助申请人李霞符合被救助条件,帮助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85000元,为其暂时缓解了燃眉之急。但后续基本生活保障怎么办?也是办案人放心不下的一件要事。


为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区妇联、残联、民政、教育等部门,强化沟通,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并深入走访调查,对李霞进行跟踪帮扶,开展了多元化救助。当地政府为李霞办理了残疾证并将李霞及其女儿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月发放两残补贴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并改善其住房条件。经沟通,区妇联从“99公益日”、“助学金”等项目入手,为李霞及其女儿解决了生活和教育上的困难,减轻了负担,保障了权益。


俗话说“祸不单行”,2022年上半年,李霞母亲因车祸不幸离世,其父亲受轻伤。区人民检察院得知情况后,立即为这个困难的家庭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和援助。与此同时,为了让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不因对司法救助内容和程序的不了解、不知情而错过救助,借助新媒体矩阵,将司法救助、普法等宣传渗透到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在打击犯罪和信访接待中,开展司法救助宣讲,提高群众,尤其是妇女等弱势群体主动提出申请救助的意识,确保在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信任是家庭建立的基础,理性是平纷止争“良药”。“半路”夫妻更应相互珍惜,“异地”夫妻更应多些信任。每一个人要多一些理性、少一些情绪;只要个人多一些法律维权,遇到感情纷争积极寻求他人、社会、法律的帮助,不断提高因案受困群众主动申请救助的法律意识,就能让自己少一些身陷囹圄,切勿让“铁锤”敲碎更多的“家庭”。


各位听友,今天的“检小皖说法”普法故事就到这了,感谢收听,下次再见。


总指导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主播 | 文字: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 马甜甜

指导 |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

审听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宣传处

编辑 | 喜马拉雅安徽 高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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