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某可能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晾晒一次中草药,居然会引发4场官司,而且还有1条人命。这个案件并不复杂,但是这场官司打的却异常艰辛,首先是涉嫌犯罪,接下来又被民事索赔。。
嘉宾:游飞翥律师
重庆者羽律师事务所主任
如果认为本案存在过失的话,应该是偷药并泡药的人具有过失!受害者死于泡的药,系泡药并印药的行为导致死亡,而不是晒药的行为导致死亡!
4万元也不该赔啊。死者为大?
律师对本案的预见论理太单薄,主持人的反问举例没有正面回答。
被偷的倍给偷盗的,这样的法官必定祸害
晾晒草药 草药本身无毒 不属于有毒物质 但是死者偷窃且乱用 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偷人家东西 还好意思
这叫自杀讹人财务罪
老人不能扶
若有证据证明付某所泡草乌就是偷岳某晾晒的草乌,岳某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岳某应该预见到草乌乃有毒草药,一旦被他人偷食的后果。同时他未有明显的标志提醒。
户外晾晒中草药,对其药效致害后果,只能外用不能内服有清醒认识。外晒有可能被人偷取并可能内服。偷盗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但一定违反公序良俗,内服后果是极其严重丢掉性命。法院判决承担一定责任没有问题。
123请给我一杯酒 回复 @海川_6x: 你就说什么药没毒吧?人参也能吃死人,砒霜也能救命。你说什么药没毒?粮食也能吃死人,难道就不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