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在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时说明:当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的策略,许多无症状感染者不再参加核酸检测,无法准确掌握无症状感染者的实际数量,从今天起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数据。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新冠肺炎疫情数据也存在一些困惑:近期国家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数据,发现呈现下降趋势,和群众感知不一致,这是什么原因?
中国疾控中心应急中心李群主任解答道:一是防控措施进一步调整优化后,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除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外,其他人员以“愿检尽检”为主,全国核酸筛查人数总量下降,医疗机构报告感染者数据相应减少。二是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及疑似病例,特别是自测抗原阳性人员居家治疗,无需去医疗机构就诊,相关信息无法纳入医疗机构填报数据中。
今天这条音频,我们就围绕疫情数据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等热点,综合几篇最新发表的论文,来共同探讨如下三个问题。顺便说一句,这几篇文章名称及其来源,我们会附在最后,感兴趣得听友可自行查看:
第一, 为什么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
第二, 政府数据开放共享过程中,应如何注意保护公民隐私安全?
第三, 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中,政府信息发布对公众心理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通过这些问题,我们能进一步理解后疫情时代下数据公开的问题与挑战,以及政府信息发布和公众心理的交互关系。
1.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原因何在?
无症状感染者实际上包括两部分人群:第一部分是隐性感染者,全过程没有症状或者症状很轻微;另一部分人群是感染以后处于潜伏期,未来可能会出现症状。这两部分人群归到确诊病例不合适,归到隐性感染也不合适,所以用“无症状感染者”来统称这部分人,这是从管理学的角度来处理的。
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数据,首先是出于技术原因。当前核酸检测主要遵循“愿检尽检”原则,许多无症状感染者不再参加核酸检测,也无需去医疗机构就诊,再加上他们没有出现症状,这部分感染者的数据就无法被准确获取。
其次是顺应当前形势。新冠病毒变异毒株的致病力显著下降,住院率、重症率等不少关键指标均低于流感,防控感染将不再是重点,感染后的医疗救治才是重点,保健康、防重症,防止近期出现医疗挤兑现象,将成为具体的医疗行动。根据新形势合理调整疫情防控政策,正是为了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2.政府数据开放共享过程中隐私安全问题
对比2003年的SARS,面对新冠疫情,我国政府现已能够及时地将疫情相关数据向公众传递,公众也不断通过更多途径了解疫情信息。政府主动开放疫情数据,不但有利于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到疫情防控中,使政府、企业、公众之间的数据形成流动态势,还可以缓解公众的焦虑和恐慌情绪,使公众可以通过开放的确诊病例来判断自己是否有接触史,从而主动进行监测和防护。
与此同时,随着疫情期间健康打卡、健康码等应用的出现,使数据量急速增加,其中包含了大量的个人隐私数据,而这些有巨大价值的数据往往存在着意外或恶意受侵犯的情况,而发布病例个案数据也存在被泄漏或滥用的风险,所以政府数据开放一方面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要确保数据安全。
疫情期间,有些地区存在个人隐私数据过度采集的问题,或是直接泄露病人的隐私数据,或是同时发布了多项过细的数据,被关联起来分析后很容易锁定到病人的情况。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一旦出现数据安全事件,将极大的影响公众对政府的信心甚至衍生出政治和社会治理风险。
如何兼顾开放与安全?马海群、张涛、李钟隽三位学者通过研究发现:数据质量,公众参与,数据虚假、滥用、泄露量,以及政府数据开放保障机制的变化都会给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意愿、应用数量、数据安全风险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其中,数据质量的提升虽不会对数据安全风险产生较大的影响,但对使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意愿和应用数量都会产生波动式的影响。公众参与与数据安全风险呈现出正比关系,而对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意愿和应用数量影响波动较大。
控制数据虚假、滥用、泄露量是降低数据安全风险程的关键问题,但从数据上看并不会因为数据安全风险的不断增加,影响到政府数据开放与共享。因此,从长远角度来看,政府要通过构建政府数据开放保障机制来在开放与安全间找到均衡点。
政府数据开放并不是简单的数据提供,须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保证政府数据的实时性和可获得性,满足公众多方位、多层次的数据需求。由此可见提升数据质量,保证政府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科学性,对促进政府数据开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府作为最大的公共数据拥有者,政府有责任和义务通过数据资源开放,促进透明政府建设,提升治国理政能力。但在此过程中,要通过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保障机制中,构筑数据安全防线,从而解决数据开放过程中所带来的数据安全问题,进而进一步推动整个社会利用政府数据进行增值服务。
要加强完善数据开放共享保障体系:一是国家层面应构建基于突发应急事件的政府数据开放政策法规,规范数据开放原则、开放领域、数据使用权限、商业利用方式等。二是地方政府应在国家宏观政策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特点,颁布相关指导意见,加快数据开放平台等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据采集、整合、处理和维护,逐步加大数据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三是需要构筑数据安全防线,重点完善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和数据安全监测预警,采用自主研发方式提供软硬相结合的数据安全层面保障。
3.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中政府信息发布对公众心理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在这里我们引入危机沟通理论。危机沟通理论认为,危机信息沟通在公共危机事件处理中起着不可或缺,举足轻重的作用。所谓危机信息沟通是指通过政府及时发布危机事件相关信息实现政府和公众对危机信息的共享,从而实现抑制民众恐慌、稳定人心、增强民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心的目标。
在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中,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对公众情绪影响较大,公众常常用政府危机沟通效果衡量政府对公众的重视程度。因此,政府信息发布策略、发布质量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公众的沟通效果会影响公众情绪和后续行为。
危机沟通理论强调突发危机事件中政府危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全面性和及时性;政府只有及时做好危机信息的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才能维护公民的知情权、满足公众的信息共享需求从而减少公众心理恐慌维护社会稳定,最终实现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的目标。
魏娜、杨灿、王晓珍三位学者的研究正是以危机沟通理论为基础,基于全国32个省域252个地市共1717份调查问卷,从政府信息质量的公众感知、公众媒体信息选择偏好、公众恐慌心理及抗疫信心三个维度,对当前公共危机事件中政府信息发布对公众心理影响的情况进行实证分析。
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首先,政府媒体是公众第一信息来源和最信任的媒体,具有“公有”组织特征的发布主体和媒体是公众最信任的,第一提及率高达85.7%,远远领先于其他各类媒体。而以微信朋友圈、微信群、QQ群等为主的社交媒体和其他自媒体,虽然流行度很高,是信息的最主要传播扩散媒体,但却不是公众最信任的媒体。
其次,政府信息的发布质量、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资源感知质量、公众个体对疫情关注程度及关注核心,都显著影响公众恐慌和抗疫信心。政府信息披露越及时、越全面、越深刻,越能降低公众的恐慌心理,提升公众的抗疫信心;政府发布的相关信息越真实、越透明、越有用、越能满足自身需求,就越能抑制他们对疫情的恐慌情绪,并能显著提升他们的抗疫信心。
根据调查,此次疫情中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总体上比较认可。在真实性方面,有近77%的人认为此次政府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公众愿意信任这些已经公布的信息。但调查中发现仍然有超过23%的人感觉此次疫情发布有关信息不尽真实,不利于抑制公众恐慌、维持公众情绪稳定、调动公众共同抵抗疫情。
据此,几位学者建议道,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政府应第一时间通过公众信赖的各类媒体对外披露相关信息,从时间和空间上挤占各类谣言信息、诈骗信息和阴谋信息的生存资源,既要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严谨,又要保证信息公开的真实和透明,同时要对事件相关负面信息做及时有效处理,并对公众保持公开透明,主导公众形成事件的第一印象,提升公众的信息感知质量和信任度,做早期民众舆论和情绪的引领者,第一时间稳定公众情绪、抑制公众恐慌。
此外,该研究还表明,公众所关注的意见领袖对公众恐慌的抑制作用最为显著。网民群体的思维和意见的相互交融逐渐形成一种“无组织的组织力量”,并且在这些组织力量中会活跃着权威观点表达者即“意见领袖”。
意见领袖是群体中的“活跃分子”,有较高的影响力,在观点传播、信息传递等过程中往往起到推波助澜或逆转风向的作用。在本次疫情中公众普遍关注的核心是以钟南山为代表的医护人员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代表的各级党政官员,这表明技术专家和相关领导成为公众实际意见领袖,他们对疫情的积极态度和行为对公众影响显著,能够有效抑制公众恐慌,提升公众抗疫信心。
相关文章:
1. 魏娜,杨灿,王晓珍.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中政府信息发布对公众心理的影响——基于COVID-19疫情的数据分析[J].江苏社会科学,2020,No.310(03):10-22+241.
2. 马海群,张涛,李钟隽.新冠疫情下政府数据开放与安全的系统动力学研究[J].现代情报,2020,40(07):3-13.
3. 张卫辉,赵彦云.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数据互联网统计体系研究——以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新冠肺炎疫情数据开放为例[J].统计研究,2022,39(05):4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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