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1:退休阿姨翻拍《甄嬛传》,快乐和版权如何兼得

评论1+1:退休阿姨翻拍《甄嬛传》,快乐和版权如何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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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部由16名平均年龄62岁、最大年龄超70岁的上海退休阿姨们自掏腰包翻拍的《甄嬛传》,成为网络热点,视频播放量过百万。当网友们为“人老心不老”拍手叫好时,也有网友提出疑问:阿姨们在过戏瘾的同时,是否侵犯了原版影视剧的著作权?

《甄嬛传》制片人曹平表示已咨询公司法务,他们正在准备材料给视频平台要求下架。不过曹平也提到,虽然涉及侵权,但他们暂时不考虑追究组织者和阿姨们的责任,“观众喜欢,我们也能够理解。”

光明日报:考虑过版权吗

从立法精神看,著作权的“免责”优待,被严格限定在“自用”“免费”上,可问题是,众所周知,微电影拍摄体验本就是一门营利的生意,拍摄一部微电影《甄嬛传》,组织者们要收取体验者一定的费用,阿姨们的视频更有网上流量“加持”,突破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以及教学或科研等之用的范围,所以并不在法定“免责”之列。目前,《甄嬛传》剧方已要求视频下架,暂不追究组织者责任。但这不表示组织者和阿姨们没有过错。至于有关平台,依著作权人请求下架相关视频,也是应有之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必要扔掉所谓的“常识”。

荔枝新闻:创新不是任性而为

如果退休阿姨们是闲来无事,翻拍个电视剧自娱自乐,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作为制作方的微电影拍摄公司,对这种“豪华版影视拍摄项目”收取了一万多元的费用,显而易见是以“营利”为目的。同时,翻拍电视剧的视频在网络平台上大量传播,既不是教学或者科研之用,也超越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的范畴,所以谈不上“免责”。越是社会发展,越是市场文明,就越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娱乐离不开创新,但创新不是任性而为,法律精神必须坚守,看到需求的同时,也要看清娱乐与侵权的界限。

光明日报:快乐和版权是两回事

按理说,阿姨们只是通过拍摄《甄嬛传》来自娱自乐,也不会触犯法律的红线。但组织方在宣传这一商业模式时,免不了会把《甄嬛传》当作噱头和卖点,这就涉及盈利了。据说,组织方还有以后翻拍其他影视剧的打算,那么知识产权就成了一个不能不谈的严肃话题,否则,这个本来是好事的商业模式就有可能“变味”。不过,把知识产权问题摆上台面,其实也未必会消减阿姨们的快乐。关键还要看组织方和版权方能不能达成妥协与合作。即使要谈版权的买卖,也不妨给组织方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让更多老人都能享受到精神世界里的快乐。

东方网:人们生活追求升级的体现

农村版《三国》和15分钟微电影《甄嬛传》,既是儿时游戏的升级,更是人们生活追求的升级。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需要高质量发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参与其中,沉浸式感受文化的力量。不管是农村小伙的《三国》,还是十六位阿姨的《甄嬛传》,或许通过政府的鼓励和支持,就能转化为当地的群众文化品牌。特别是在农村,目前的文化建设还不能满足农民们的需求,特别需要激发农民自娱自乐的积极性。这就需要各地做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新京报:合规经营才能长远发展

退休阿姨们老有所乐,过戏瘾,“自娱自乐”并不涉及侵权问题。但商业公司以此经营,就越过了“合理使用”的边界,可能面临著作权侵权争议。希望这个“圆梦”产业越做越红火,但前提是不存在著作权问题。普通游客参与“翻拍”经典影视剧,或许能成为各类影视基地和摄制团队的业务“蓝海”,有着广阔的前景,但必须做到合规经营,不能撞到知识产权的红线上。该公司不妨直接向版权方申请授权,或者剧本中删除“甄嬛”,就演演清宫戏。

澎湃新闻:要让退休阿姨们“合法拍戏”

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精神当然需要尊重,但如果阿姨翻拍《甄嬛传》成了“绝唱”,想想也有一些遗憾。要让退休阿姨们“合法拍戏”,大概有两条路径。其一就是商业公司去购买热门剧的翻拍权。另外还有一种途径,就是为阿姨们量身定制新剧本。如果能克服违法的问题,退休阿姨翻拍《甄嬛传》还是挺有意思的事,是有可能实现共赢的新尝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阿姨们和组织者遭遇一点知识产权风波,也是好事,很多问题,尝试了才能看清楚。随着整个社会老龄化步伐的加快,老年人休闲娱乐的需求会越来越多样化,应该鼓励更多的商业公司去探索,慢慢形成健康的游戏规则,从而让更多老人和整个社会受益。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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