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8日,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汪建安及其家人的名誉权,因此判处学校赔偿甚桂清精神损失费4万元。
这个案子带来的警示就是“男孩子,特别是大龄男青年在外面一定要时刻警醒、保护好自己的名声,说不定啥时候就会有脏水朝着你泼过来,躲都躲不开的那种 . . . ”
巴渝老姜 回复 @丶_小丑: 有道理
我曾经想过,我如果被冤枉了,可能会走极端干死冤枉我的人
巴渝老姜 回复 @千代圣者: 这孩子气性太大了。解决的办法那么多。非寻短见
我們這裏聽老姜講懸案就好比學生在聽老師講課 。課後還要留作業 ,(作業就是根據案子的發生過程 ,疑點 或隱形綫索去分析、推理或推敲案子的來龍去脈 ,作出自己的判斷 。)
巴渝老姜 回复 @zqd_7u紫氣東來: 不至于不至于,这个专辑会越讲越好的
人言可畏!活活的把人给逼死了!
巴渝老姜 回复 @急神莫急: 主要是小学一帮法盲,妈妈也是怂,这孩子也气性大
论监控的重要性,真相真的很重要
自杀没有用,死了别人还觉得是你干的,应该去把校长杀了,判个死刑,再说我是被冤枉的
巴渝老姜 回复 @听友449393537: 小伙子气性太大了。
如果这么污蔑孩子,家长早就第一时间报警!孩子说了不是他了!校方自作主张,不管自己孩子有没有做,我宁愿叫警察查个清楚!
姜哥,从目前你的播放量数据来看,我感觉这个要火,肯定没问题,加油
巴渝老姜 回复 @天蓬FM: 感谢天蓬,借你吉言
太冤枉了
巴渝老姜 回复 @听友406967259: 的确是
有可能是校长干的
闭目听海 回复 @听友273260240: 贼喊捉贼